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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贪腐三十年 老干部齐声说“杀”

http://www.CRNTT.com   2008-12-01 09:27:43  


 
  反腐中国模式

  与林喆的书出版同年,1997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其中的一条规定,让检察官们面对某些智商更高的贪腐嫌疑人时,有些束手束脚——在侦查过程中,不得传唤嫌疑人超过12小时,不得连续传唤。

  一次,童海保侦办了一起警察接受贿赂徇私枉法的案件,对方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探长。

  来到检察院后,他将六盒烟往桌上一撂,就沉默不语了。面对反复询问,他反问说:“如果你在我的位置上,你会说吗?”12个小时一到,熟知法律的探长起身离开。无奈中,童海保求助于纪检部门对这名警察进行了“双规”。在被“双规”的第五天,这名警察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纪检机关开始成为反腐战线中最有力的机构。

  在此前,中国重要的反腐力量有三支,在党的内部有纪检机关,在政府序列有监察机关,在司法序列则是检察院的反贪局。1993年,中纪委和监察部开始合署办公。纪委为主导的反腐功能开始加强。事实上,党内监督的力度一向是中国反腐力度的风向标。作为执政党,从中央领导到地方官员绝大多数为共产党员,强化党内监督,是对政府权力制约的最有效办法。

  早在1980年,中纪委拟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向全党公布。其中确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接受监督,不得搞特权。2004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后出台,媒体评论,党内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入了新的阶段。

  作为执政党内部的纪律监督机构,纪委逐步走向反贪腐的最前沿阵地。特别是在省部级高官的反腐案件中,以中纪委为主导,结合其他反腐机构和灵活办法的反腐“中国模式”已经形成。

  在中国,纪委人员是比检察官更让贪官们胆寒的人。童海保说:“中国是一个崇尚权力的国家,相对于崇尚法律,人们更习惯崇尚权力。”

  2003年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童海保连续提出议案,希望将反腐中国模式法律化,制定反腐特别法以加大反贪腐的力量。

  五支监督力量

  2000年以后,公众对贪腐更加关注,空气也更加开放。在媒体的高密度报道下,各种贪腐现象被曝光——多个省份交通厅长因手握修路大权受贿而相继落马;经济最活跃的金融领域频发大案;出现国企负责人退休前最后捞一笔的“59岁现象”……

  在调往中央党校后,学者林喆继续撰写反腐著作。2002年,她主笔出版了《腐败犯罪学研究》,与第一本书艰难的出版过程不同,这本书在成稿两个月后即获出版。

  2007年,由中纪委和中央党校组织,林喆具体负责编写的《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读本》出版。在这本最高规格的反腐教材中,林喆坚持将权力与腐败的关系写入书中。这时,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的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也已经被中国民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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