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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现况初探 | |
http://www.CRNTT.com 2023-08-05 00:10:23 |
一、定义 本文初探台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亦简称“非遗”)教育现况之前,首先厘清“文化遗产”相关定义。①“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的定义,主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与台湾当局相关“法令”所界定。“文化遗产”的概念有二,一为“物质文化遗产”,即“有形文化资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无形文化资产”,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一)物质文化遗产 全世界针对文化遗产的探讨,来自1964年5月25日至31日在威尼斯一项会议中通过的“威尼斯宣言”。该宣言的第11条强调了应尊重各时代加在一座文物建筑上的正当物,亦即:各国或各地区应整体性看待文化遗产。尔后,其精神也于各相关法规或宣言中予以强调。 “威尼斯宣言”宣布之后,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定了《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②该项公约将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自然遗产(Natural Heritage)与复合式遗产(Cultural & Natural Herit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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