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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戈平:完善基本法配套制度 落实中央管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07 00:22:34 |
“在我看来今后一段时期应该大力加强这方面工作,比如完成中央对掌管任命权,应考虑制定行政掌管任命法或者任命条例,要考虑制定有关基本法解释的实施细则,实现人大司法的制度化、常态化,成为中央保障‘一国两制’实现的法律利器。” 饶戈平说,为落实中央政府对特区政府了指令权,应该积极探索确立实施的方式和制度,以便及时有效项行政长官发出指令、指导工作,贯彻中央的精神。为落实全国人大对基本法的修改权,也应该未雨绸缪,预先制定有关基本法的修改细则,以备不时之需,并且完善“一国两制”的顶层设计,强化对“一国两制”实践的法律保障。另外,为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区立法会所定法律备案审查权,应该考虑制定相应的备案审查实施细则。监督和确保港澳本地法律运行在“一国两制”的轨道上。 “完善基本法实施相配套的制度不仅存在于中央层面,同样存在于两个特区层面,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都有义务按照宪法基本法办事,根据基本法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中央有权利有职责指导督促特区政府加快工作力度,完善本地需基本法实施向配套的制度机制。”饶戈平认为,总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完善与基本法配套的制度机制,不但是对基本法的必要补充和丰富,也是依法治理港澳的法治建设重要内容。不单可以增加基本法实施透明度基本法,有助于保障“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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