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煌语中评:港人将因人大释法受益良多 | |
http://www.CRNTT.com 2016-11-08 00:27:45 |
丁煌表示,人大释法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基本法》第158条,该条例中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拥有解释权。而在中国宪法的第67条也清楚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解释法律的职权。 “因此,人大释法是法律赋予人大的宪制责任,人大有权对本次宣誓风波进行释法。”丁煌说,此次人大释法丰富了香港本地的法律,以书面的形式清晰地把基本法104条的法律原意进行表述。 “本次人大释法可用“入木三分”来形容。”丁煌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用广泛、空洞的文字去解释基本法第104条,而是从细微处入手,非常彻底和清晰地解释了立法原意,可谓是把法律原意尽表无遗。 根据人大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若宣誓人拒绝宣誓,或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律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无效宣誓,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那么此次人大释法是否会影响此前两次宣誓才通过的另外几名议员?律政司是否有继续申请司法覆核,要求褫夺刘小丽和姚松炎议员资格的可能性?对此,丁煌表示,这需要等香港高等法院去解释人大的释法,等高等法院定夺。而就他所知,目前已有香港市民入禀法院,要求对刘小丽和姚松炎议员资格进行司法覆核。 “一国两制在香港已成功地实施了近二十年,我相信,香港及每一位香港人会因为这次的人大释法而受益良多。风雨过后必见艳阳天!”丁煌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