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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的海外生存

http://www.CRNTT.com   2015-05-05 06:42:07  


 
  “加拿大地广人稀,如果外逃贪官行事低调,在一个小镇上安稳地过上一辈子也未必有人会发现。”黄运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果不是2006年10月高山与他人发生一场车祸,他也不会意外被曝光。

  即便如此,中国公安部门又花了六年时间,才迫使高山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最爱逃往美国和加拿大

  为什么外逃人员喜欢将美国和加拿大作为藏身地?

  这主要源于国际法的规定:除非两国签署引渡条约,一个国家幷不负有必须为他国引渡罪犯的义务。截止到2014年6月,中国跟38个国家签署双边引渡条约,但主要集中在亚洲及发展中国家,美国、加拿大等官员外逃重灾区均不在其列。

  从2004年至今,美国仅向中国遣返过两名贪官,分别是原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和原黑龙江体改委主任宋士合。两名外逃人员之所以能被成功遣返,幷非因贪污问题,而是两人非法进入美国境内,涉嫌签证欺诈。例如余振东就是被美国政府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罪名起诉。

  加拿大与中国至今也没有签署引渡条约,“只是签了打击经济罪犯的合作协议,”上述温哥华政界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加拿大帮中国如果追回赃款,加拿大也可以拿一点,中国也可以退回一点。”

  西方国家与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同,很多加拿大本地人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存在疑惑。“前段时间温哥华有个官司,一个来自中国的骗子,在国内犯过多起民事和刑事案件,幷且坐过牢。”黄运荣举例说,“这个中国骗子在加拿大继续行骗结果被抓,法庭竟然觉得他在中国的记录不能作准。因为他们觉得中国的法律不公正,反而应该保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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