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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公安局长行贿一事,要说清

http://www.CRNTT.com   2013-09-23 12:09:29  


 
相关链接:甘肃初中生于今日凌晨无罪释放 网传该地公安局长曾行贿 

  时间:2013-09-23 08:2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导读:【甘肃初中生于今日凌晨无罪释放 网传该地公安局长曾行贿】发帖少年杨辉今日凌晨已被撤案释放。“9.12”案件被认定网络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除杨辉外,另有1人被行政拘留,5人被罚款。5名被罚款者为15至18岁女性,称交罚款后没有收据。被行政拘留者为18岁男子,目前仍拘役。

  今天凌晨,16岁的小杨终于走出看守所,回到父亲老杨居住的宾馆。22日,甘肃警方决定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16岁的杨某行政拘留7日。

  9月22日晚,警方宣布杨某转为行政拘留,因是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不予执行。9月17日,16岁初三学生杨某被刑拘,因“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给公安机关在处理钻石国际KTV员工高某非正常死亡一案中带来极大被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今晨零时许,在张家川看守所车库内的一辆警车上,杨某坐在后排左侧,旁边是一名警察。

  辩护律师称,昨晚他们已经接到通知说会放人,他们23点前来办理了相关手续。

  杨某父亲(见图)站在看守所外等儿子,他说,得知儿子被拘的消息后,非常绝望。现在儿子出来了,但毕竟在里面待了几天,心理上肯定会受到影响。他现在还没见到儿子,如果以后发现儿子受此段经历影响,定会提起诉讼。

  据了解,由于对杨某的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而行政拘留对未成年人是不执行的,杨某被释放。

  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甘肃省公安厅表示,撤销杨某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是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本着对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依规处理。

  9月12日6时17分,张家川县张川镇发生一起意外死亡案件。经张家川县公安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尸体检验,认定排除他杀,死者高某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9月14日、15日,网民“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就高某意外死亡先后多次通过QQ空间、腾讯微博编造虚假信息质疑高某死因,并发布“必须得游行了!”等煽动性言论。其编造的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引发一些群众被误导参与聚集。

  经公安机关调查,网名为“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的杨某,是张家川县某中学初三学生,今年16岁,2012年9月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由于不满16周岁未予处罚。9月17日,张家川县公安局对杨某依法进行传唤讯问,杨某对其利用网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并发布煽动游行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日,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针对媒体、网站普遍关注的情况,甘肃省公安厅高度重视,9月20日,省公安厅会同天水市公安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张家川县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经工作组进一步调查核实,杨某通过QQ、微博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涉嫌寻衅滋事。但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悔罪态度诚恳,情节较轻,经省市县公安机关研究决定,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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