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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不愿做石油”不怪垄断?

http://www.CRNTT.com   2013-09-06 11:43:28  


石油开采是石油产业链中门槛最高的一环
  中评社北京9月6日讯/近来,因为频繁曝光的中石油窝案,媒体对中国石油行业的议论又多了起来。其中央视著名评论员杨禹发表在央视网的文章备受关注,该文称“石油业不是谁都干得了的”、“民间资本不愿意进来(石油领域)是出于理性而非行政垄断”。这样的说法符合事实吗?

  ■ 首先,“民企不愿做石油”就值得商榷

  上游勘探开采:曾让民营企业蜂拥而至

  石油产业有比较长的链条,从上游的勘探开采,到中游的汽柴油等成品油炼制,到下游的批发零售,再到进出口贸易、产品定价等。杨禹认为“很多人期待的‘敞开大门、投资者蜂拥而入’的场面,只是一种美好的误会。”那么不妨从门槛最高的勘探开采出发,看看到底有没有投资者想进去。

  1997年,勘探开采的准入限制曾短暂松动。中石油为降低勘探和开采成本,将旗下11个“低品位油田”区块对外招标。此举的依据是1986年通过的《矿产资源法》,该法允许持有石油、天然气许可证的企业划一部分采区承包给其他单位,实行产品分成、合作开发。注册地在香港的中汇石油公司,抓住了机会。根据中汇石油与中石油吉林油田的协议,合同期内,由中汇石油负责投资开采吉林油田的两个对外合作区块。

  勘探开发新油田的风险,由民企独自承担,合作区块上的所有设施均归中石油所有。就风险极大的采油而言,这一条件极为苛刻。中石油采取的策略是,打井阶段收入二八分成,油田占两成,民企占八成。待所采原油足以收回成本时,采取四六分成甚至五五分成。

  即便如此,巨大的利润依然让民营企业蜂拥而至。据不完全统计,中石油在上世纪90年代拿出来合作开发的区块在30个以上,吉林油田2005年的一份材料显示,当时聚集在吉林油田周围的民营石油公司有41家,原油开采量达到100万吨,占到吉林油田总产量的20%。

  中游成品油炼制:不让炼也要偷偷炼

  早年,民营炼油厂炼油是违反规定的。1999年国务院部署了对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实施总量调控、关闭“五小”、淘汰落后、压缩过剩生产能力的工作,其中就包括关闭地方小炼油厂。当时一些地方的炼油厂,由于地方政府保护等因素而侥幸存活下来。民营炼油厂一般都不敢明目张胆地挂“炼油厂”的牌子,大部分是打着“沥青厂”、“焦化厂”的旗号偷偷地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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