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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再改革亟需开拓性创新思维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21 08:42:29 |
其一,将新股发行环节与上市环节彻底分离。 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原本就是两件不同的事。前者由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者则由交易所等市场组织者核准。论理,股票发行以后不一定要上市,或者说不一定要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但长期以来,由于股市层次的单一性,以及制度上形成的股票发行与上市密切联动,经核准公开发行的股票基本都可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市场诟病较多的,过多过密的新股发行冲击二级市场,以及监管部门通过控制新股发行节奏调控股市的说法,皆由此而来。把新股发行环节与上市环节彻底分离,当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这既可推动监管部门将审核重点放在IPO企业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降低发行门槛,提高审核效率(由此可以扩大非上市公众公司群体,赋予企业上市选择权);也能促使交易所切实承担起维护市场稳定的责任。当然,这一措施的施行,需要同多层次股市体系建设相协调。一个比较现实的做法,是重新拟定现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使各市场间的上市标准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另外,还须加快建设地方性股票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股市的基础性组成部分。 其二,切实推进低质量上市公司退市。 20多年来,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上市难,退市更难。企业上市的高成本和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的高收益,以及退市股票交易安排的缺失,使得大部分公司都不愿意退市,股票持有人更不愿意股票退市。交易所出于稳定市场和其他方面的考虑,也对维持低质量公司股票提供了某种程度的配合。佐证之一就是复杂的退市程序,以及为退市公司预留了充分操作空间和回旋余地。为加快退市步伐,需要继续简化现有退市程序,明确量化标准,缩短流程,杜绝个别公司通过资产置换、虚假交易、壳交易等种种手段,非持续性地提高盈利水平,以满足恢复上市要求的做法。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仍需细化对退市公司股票的持续交易安排,目前承接退市公司股票的三板市场缺乏足够流动性。 其三,把握好新股入市与增量资金入市的平衡。 在中国股票入市与长期资金入市均受到行政管制的情况下,市场组织者很难采用完全市场化的方法调节股票与资金的余缺。证券监管部门能较好地把握新股入市节奏(尽管这一入市安排未必能反映市场内在需求),而组织增量资金入市的措施效果尚不明显。从长期来看,一个监管有效、信息透明、交易成本较低和进出自由的市场,能吸引更多资金进入。在市场基础设施尚未发生本质变化之前,争取银行、保险、外汇管理等监管部门的配合,放宽对某些特定机构投资者和投资工具进入一、二级市场的限制,将有可能吸引到部分增量资金。 文章认为,建设高效率的股市,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必由之路。而减少行政管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则是改善股票市场融资功能、促进市场长期稳定运行的基本措施。在国务院再次号召各级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股市发展与改革的重要标志,应是管制性规定减少了多少,行政权限放给市场多少,而不是管制措施变相增加,或原有规定的边际性修正。股市改革已落后了许多,我们愿意看到它尽早大踏步地跟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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