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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房地产细则直通税收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3-04-03 08:40:43  


 
  文章指出,即使地方再不情愿,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大势所趋,进一步推论,房产税试点扩大也是大势所趋,否则中国不可能脱离土地财政,不可能建立合法合规的房地产税收体制,也不可能真正在房地产领域实现阳光反腐。

  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进行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建立完备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先导,无论小产权房、建设用地、林地等登记存在多少困难,从商品房开始建立的不动产登记是必然之举。从商品房开始,从已有信息登记地区的信息联网开始,房地产信息公开才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文章最后说,房产税必然会推广,中国建立税收国家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不以个人意志、地方意志为转移。值得关注的是,地方负债的承受力,以及地方信息公开的时间表,前者决定了房地产税收改革的天花板,后者显现地方政府的改革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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