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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军力孰优孰劣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02 08:42:14 |
但空军和导弹实力远远落后于中国 从地理上讲,东海太窄,中日若打起来,主要依靠空军。日本航空自卫队现在无论规模、还是质量差得很远。三代机中国有差不多600架,日本只有300架。而且中国的三代机大部分是可以发射“发射后不管”空空导弹的,日本大约只有50架有这个能力。中国空军有全套的空射巡航导弹、精确制导炸弹,日本在这方面现在还是空白。更关键是,中国还有第二炮兵,中程弹道导弹和陆基巡航导弹可以打日本的海空军基地。这方面日本也是空白。 然而日本军力落后主要是由于被美国限制 美国主导的“和平宪法”限制了日本发展进攻型武器 二战后,美国接管了战败的日本。在美国主导下,日本制定了《日本国宪法》(即“和平宪法”),该宪法第九条规定:1、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2、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后来日本把这条宪法解释为不拥有发动战争的力量,但是可以拥有防卫的力量。打着“防卫”的幌子,日本开始有限度的发展军力。但是像中远程导弹、核武器这种明显的进攻型武器,日本仍旧不能研发,或者必须披上“防卫”的外衣才能研发——比如日本防卫厅曾提交的2005—2009年度防卫大纲里,就列着研制精确制导远程地对地弹道导弹的计划,但这个计划注明的理由是“当距离日本本土数百公里的离岛遭受攻击时,日本必须具备反击手段”。 此外,受限于“和平宪法”,日本在出口武器方面也不能放开手脚,这导致日本国产武器的量产受到制约,从而极大的提升了成本。 美国对日本发展进攻型武器的动向保持警惕 2006年10月,日本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昭一称“作为对朝鲜威胁的回应,日本应公开讨论一下拥有核武器的问题”。为了平息朝鲜核试验可能带来的东亚核竞赛,时任美国国务卿赖斯匆忙出访东亚,首先就抵达日本,打消了日本发展核武器的念头。《纽约时报》援引赖斯高级顾问的话说,尽管日本是美国值得信赖的同盟,但是,任何鼓励日本走核武道路的暗示都很“危险”,尤其考虑到日本事实上具备成熟的核技术,如有必要,能迅速转用于军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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