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 | |
北京专家:九二共识廿周年回顾与反思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31 00:22:29 |
后来的实践表明,承认并恪守“92共识”,两岸两会的互动就会较为顺畅,两岸关系的发展就会较为正常;反之,两岸关系就会磕磕绊绊、欲进还退,甚至会陷入危险之中。时间越久,两岸之间经历的风雨越多,就越会觉得“92共识”的形成弥足珍贵。 (三)民进党试图否定“92共识”、推行“法理独立”的做法根本行不通。 如果说1990年代两岸围绕“一中各表”的争论,尚与国共之间的历史恩怨、法统之争和国民党对“中华民国”的情结分不开,那么,民进党执政时期两岸之间的争论,则已超过了“92共识”本身,超过了一个中国内部对立的范畴,实际是两岸究竟要统一还是要彻底分离、以及台湾主权究竟属不属于中国的斗争。 民进党的做法之所以行不通,从根本上说,是由两岸关系的性质决定的。从历史上看,两岸不仅存在着血缘、地缘、文缘、法缘、商缘的天然联系,而且利害相关,命运与共,和则两利,分裂则两败。虽然两岸关系有过不愉快的历史,过去的大陆政府曾经做过对不起台湾同胞的事情,但最重要的应是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使过去的错误不再重犯,而不是一味记仇将古人的帐算到今人的头上,或者幻想以小抗大、“联外抗中”;尤其应该看到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大陆所取得的巨大进步,看到大陆的发展进步对于台湾经济发展、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毕竟一个走向富裕民主文明强大的祖国,是台湾同胞生存发展与安全福祉的最大保障,更何况祖国大陆视领土主权完整为国家的核心利益,决不可能允许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其次,两岸同属于中国,不仅得到国际法的确认,得到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也得到两岸各自法律的确认。大陆相关法律规定:“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注20)台湾的相关法律规定:大陆属于“中华民国”的固有领土,两岸现状为“一国两区”。(注21)显然,从法理上看,两岸在领土主权的界定上都涵盖对方,只不过实际管辖范围与“法定疆域”(Leagal Territory)有所不同而已,这正是两岸关系特殊之处,也是“92共识”能够成立的法理依据。因此,虽然台湾内部在“国家认同”上存在着尖锐的对立,虽然民进党竭力推动“法理独立”,但在没有成功之前,即使是执政也不得不“依法行事”。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