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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贞昌稳固权力后开始实行战略转移

http://www.CRNTT.com   2012-07-12 09:07:04  


 
  而促成陈水扁保外就医,就是苏贞昌实施“猎英”战略的其中一部份内容,并可在自己面临“党内有三颗太阳”的严重威胁之下,“两害取其轻”,利用陈水扁这颗“太阳”来掩盖蔡英文这颗对自己最具威胁性的“太阳”的光芒。

  其实,苏贞昌在对待陈水扁的态度的问题上,是有一个从厌恶到接受以至是利用的转变过程的。实际上,过去苏贞昌对陈水扁是抱有厌恶及抵触情绪,至少是不愿卷入的“司法人权”的。这是因为,陈水扁的贪贿事实,已被法院判决定谳,并非是一句“蓝绿恶斗”就可以否定得了。而“反贪腐”、“反黑金政治”,这是民进党过去曾经高举的“神主牌”,也是以“清流”、“向上提升”为旗帜的陈水扁得以上台的重要动力来源之一。至于陈水扁上台后的贪腐,更是导致民进党丧失执政权的主要原因。苏贞昌既然要做其“二零一六”大梦,在全台湾地区的选民结构蓝大于绿,追求台海和平的多于主张“独立建国”的情况下,苏贞昌要争取中间选民,除了是必须调整党的两岸政策之外,还应与陈水扁划清界线,因而他不能不远避陈水扁。因此,在过去的“独派”人士为陈水扁争取“司法人权”的活动中,苏贞昌始终没有出声。

  何况,苏贞昌还担心倘若陈水扁获得释放,由于其不甘寂寞的性格,及活动能力较大,他就必然会到处“趴趴走”,吸引部份党员及支持者紧紧跟随,形成党内另一颗“太阳”,甚至是“另一个党中央”,分薄自己对党内及民进党支持者的号召力,并对自己为实现“二零一六”之梦所作的各项努力造成干扰。

  而能够促成苏贞昌的转变,则可能是基于如下的几个重要因素:其一、现在陈水扁已知自己争取“特赦”,尤其是那个既免其刑更灭其罪的“大赦”无望,因而只是要求“保外就医”。而“保外就医”,是指受刑人在具条件的情况下,让其出外就医治疗。台湾地区的《监狱行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受刑人现罹疾病,在监内不能为适当之医治者,得斟酌情形,报请监督机关许可保外医治或移送病监或医院。”“保外医治期间,不算入刑期之内。但移送病监或医院者,视为在监执行。”另外,“法务部”制定有《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内有“保外医治受刑人”必须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包括于保外医治期间届满或于病情稳定经通知返监执行时,必须返监执行;除维持日常生活及职业所必需外,未经监狱许可,不得从事与治疗显然无关的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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