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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承认“老母鸡”看两岸领土表述渐趋一致

http://www.CRNTT.com   2012-05-23 08:33:06  


21日下午,赖幸媛到“立法院”报告马英九就职演说相关两岸关系内容。(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北京5月23日讯/据报载,“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前日在列席“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总统”就职演说对两岸关系发展之影响》议题备询时,被民进党“立委”要求在三个“中华民国”领土范围地图作选择。第一个地图是传统的“秋海棠”,第二个是“老母鸡”,第三个是民进党所主张的“台澎金马”。赖幸媛选择了“老母鸡”,民进党“立委”陈其迈则指责赖幸媛选的是北京一九五二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版本。

  此显示,台湾当局对“中华民国”的“固有疆域”的定位,基本上与北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范围表述相同,都是“老母鸡”形状,而抛弃了过去的“秋海棠”形状。实际上,过去长期以来,台湾方面印制出版的《中华民国地图》,都是将外蒙古列入中国的疆域之内,因而是呈现“秋海棠”的形状。而台湾教科书上的中国地图,也是“秋海棠”。但从赖幸媛的回答看,台湾方面也已与北京的“老母鸡”形状趋近。

  从历史上看,至少是从元朝开始,外蒙古与内蒙古一样,都是中国的领土。为此,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后,当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有关中国领土的表述,就是“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一九三六年五月五日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章”),对中国领土的表述则是“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正式“行宪”,《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议决,不得变更之。”因此,《中华民国地图》就一直是将外蒙古纳入中国版图的“老母鸡”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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