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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辛亥革命的起因

http://www.CRNTT.com   2011-08-31 14:10:22  


 
  看看他们提出的宪政入门的三条路径吧:

  “一曰宣示宗旨。……使全国臣民奉公治事,一以宪法意义为宗不得稍有违悖。二曰布地方自治之制。……乡官恒数十人,必以乡邑会议公举……庶官任其责,议会董其成,有休戚相关之情,无杆格不入之苦,是以事无不举,民安其业。……三曰定集会、言论出版之律。集会、言论、出版三者,诸国所许民间之自由,而民间亦以得自由为幸福。”(《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戴泽等奏请以五年为期该行立宪政体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112页,中华书局1979年北京版。)

  简明扼要,切实可行。

  不过,这些都没有说服执掌最高权力的“圣上”,他们的根本观念没有改变。

  1908年8月27日,预备立宪进行三个年头后,清政府颁布《宪法大纲》,体现了统治集团所谓宪政,不过是皇室继续统揽一切,而希冀得到一些新的统治工具而已:

  “谨按君主立宪政体,君主有统治国家之大权,凡立法、行政、司法,皆皆归总揽,而以议院协赞立法,以政府辅弼行政,以法院遵律司法。”(《宪法大纲》,《光绪朝东华录》总5979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版。)

  以此为指导思想,大权独揽,不愿跟上时代、确立主权在民的观念,这是他们进退失据的总根源。

  第二关,看行动。

  1909年10月14日,全国21个省的谘议局成立(新疆省延期开办),同时开议,尽管仍是咨询性的机构,但它是选举产生的,成了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开端。翌年9月23日,钦选、民选议员各98人的全国性的资政院正式成立。民选议员是各省谘议局议员互选产生的。这些都是开天辟地的大事。
  
  省以下要成立议事会。这方面也有不少进展。

  第三关,关键时刻的行动。

  渐进的改革当然重要。但积累到一定程度,到关键时刻要敢于飞跃。这个时光的决策往往决定政权的生死存亡。

  政治体制改革聚焦在两个主要环节上:

  1.官制改革,组建与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政府机构,取代原有的很不完备和运转不灵的腐朽官僚机构。

  2.从中央到社会基层建立议会体系和独立的司法系统。

  官制改革从1906年开始,就讨论得很热闹,大家翘首以望。4月27日黄花岗起义,被清政府轻而易举镇压下去,大大增强了统治者的信心。十天后(1911年5月8日)他们先后颁发几道关于组织内阁的圣旨,分别任命内阁总理大臣、两位内阁协理大臣和十位各部大臣,组成所谓责任内阁。十三人中,汉族4人;蒙古族1人;满族8人,而其中皇族又占了5位。舆论称之为皇族内阁。等于一盆冷水泼下来!

  看看历史背景,问题的严重性更加凸显。

  按照清朝体制,各部设满汉尚书各一员。1906年11月6日宣布实行新官制,11个部的尚书,实际是汉族4人,蒙古1人,满族6人。满汉比例为六比四。而历时五年,组成的所谓责任内阁,满汉比例变为八比四,不进反退!

  对于这样的倒行逆施,民间团体和社会精英们竭力设法挽救,希望朝廷回心转意。

  “辛亥四月,颁布内阁官制,设立新内阁,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五月,谘议局联合会复上书请愿,以内阁宜实负责任,总理宜不任懿亲,请另简大员,组织内阁。呈由都察院代奏,不报。……六月,饬改订资政院院章。是月,谘议局联合会复请另行组织内阁,朝旨以用人系君主大权,议员不得干预斥之。”(伧父:《立宪运动之进行》,《东方杂志》第九卷七号。)

  两次上书被斥为越权。

  政权开放,拓宽公民参政的途径,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500万满族继续霸占政权,意味着四亿汉族参政路径非常狭窄。各界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期望落空了,特别是稳健的社会精英--主张和平改革的立宪派绝望了,迫使他们走上与革命力量携手共进的道路,中国从此多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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