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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搁置的政权交接法案再次优先推动

http://www.CRNTT.com   2011-04-01 08:19:24  


 
  然而,在八年之后,陈水扁虽然确是将档案都整理好了,但在政权交接时,却仍然是“口头移交”,连“良心移交”也说不上。因为他把所有重要的文件或是用碎纸机“处理”掉了,或是私自带走了。若不是他因身涉贪腐案被捕判刑,更不是因他的“卸任总统礼遇金”被依法取消,使其“卸任总统办公室”难以运作下去,私自带走的文件无处放置而遭曝光,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被揭露。

  为此,早在二零零八年国民党获得“立委”、“总统”选举双胜利后,国民党团曾尝试将“总统”职交接推向法制化,而于“立法院”第七届第一会期,即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提出《总统副总统职务交接条例》草案,并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通过了初审。但因陈水扁所涉“国务机要费案”中的“国家机密”问题,在朝野欠缺互信基础下,无疾而终。国民党也为避免引发“一党独霸”讥评,而不了了之。现在,针对陈水扁将“总统府”文件私自带走一事,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决定继续推动《总统副总统职务交接条例》草案,并将之列为党团优先法案。

  《总统副总统职务交接条例》草案的“案由”指出,有鉴于台湾民主政治在历经十多年的民主过渡后,遂于二零零零年“总统”选举首次出现政党轮替,而进入民主巩固阶段,台湾民主政治已逐渐步入常轨。政党轮替本是民主运作与政党政治的常态,未来台湾地区政权依定期选举结果而更迭的现象亦将形成常态。但台湾民主政治在发展中,尚未臻成熟。可能因选举过程过分激烈,造成社会极端对立,执政者或者落选者不愿意接受选举结果而采取激烈手段,破坏民主、法治,以致政权移转、职务交接无法顺利,造成“国家”社会动荡。为免除“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及社会大众对政权和平移交的疑虑,确有必要将政权交接法制化。为建立政党轮替的政权和平转移制度,巩固民主政治及维护“总统”、“副总统”当选人的安全并得以完成就职前的准备,以确保“国家”的安定及国务的衔接,爰提出《总统副总统职务交接条例(草案)》。

  《总统副总统职务交接条例》(草案)共十一条条文,其适用对象、时间为经“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当选之日起,至宣誓就职日为止的“总统”、“副总统”当选人。“草案”规定,“中选会”公告“总统”、“副总统”当选之日起七日内,应成立“总统副总统交接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十人,由“总统”当选人指派委员长,委员则由现任“总统”与“总统”当选人各推派二分之一名额,现任“总统”推派未足额者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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