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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大应先有《大学章程》

http://www.CRNTT.com   2010-10-22 10:58:59  


朱清时校长在多个场合表示,现在在做的一件事就是制订南方科大的章程
  中评社北京10月22日讯/在我们急切等待南科大的成立时,更应该以理性的态度,去关注南科大的每一步办学是否符合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要求,当下的问题是,深圳和南科大应将《大学章程》制订出来——这可让大家看到南科大将建立怎样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体系。当《大学章程》出台,教育部门仍不批准南科大的设立,这就是行政化以及表面改革,但实质并不愿改革的问题了。南方网今日登出教育学者熊丙奇的评论文章“南方科大应先有《大学章程》”,其内容如下:

  筹建中的南方科技大学再一次引起舆论的关注。据媒体报道,历经三年零六个月的筹建,以“去行政化”为大旗的南方科技大学屡遭行政化困扰,直到前不久才获批筹建。

  对于这个获批“筹备建设”,很多人是不解的——干吗到现在还只是批准筹建,而不是批准成立呢?并将其作为行政化的又一证据。我一度也曾觉得这是行政部门故意与南科大为难,但静心一想却发现,这不是故意为难那么简单,需要我们关注的还有另一个问题,即南科大是否已经做好了办学的充足准备,或者说,南科大的《大学章程》是否已经明确制订?

  1999年1月施行的《高等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高等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学校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学科门类的设置、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章程修改程序等事项”。依据这一法律规定,南科大要申请设立,必须提交章程。那么,南科大现在有《大学章程》吗?

  答案是:准备制订但还没有。对于《大学章程》,去年11月,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忠表示,“深圳将制订《南方科技大学章程》,交深圳市人大审议,避免政府直接与学校打交道会造成的行政干预,实现大学自治。”朱清时校长也在多个场合表示,他现在在做的一件事就是制订南方科技大学的章程。把章程拟订好了后,南方科技大学就是个独立法人单位,这个章程在特区立法之后就可以依法治校。从目前情况看,南科大并没有《大学章程》,如果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目前的南科大是不应获批设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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