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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农民的人虎大战

http://www.CRNTT.com   2010-09-26 08:57:19  


 
  桑德邦的人虎大战,就像是进行了一场“序冠博弈”,人最终获胜,虎撤退,从此安定如常。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小事一桩,却可以折射出民主社会中公民、政府和议会三方的关系、民主政治运作的特点和运行规则,以及人们如何在既有的制度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又不违法的道理来。这样的事,也只有在民主社会中才有可能发生。

  其实,桑德邦镇的农民心里明白,清除“虎患”,最有效的办法是搞到一笔资金,有钱好办事,而不是什么修改法律杀死老虎。但为了达到让政府“掏钱”的目的,聪明的农民们采取了“声东击西”、“以攻为守”的战术,先是在明知道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仍然强烈要求修改法律、猎杀老虎。其理由听起来相当正当和充足,毕竟人命关天嘛,要求提供安全保障是公民的权利,所以农民理直气壮。然而,当政府提出以花钱代替修改法律的建议时,他们就不失时机地与政府达成妥协。因为如果这个时候再“不识时务”地坚持修改法律,有可能“鸡飞蛋打”,前功尽弃。显然,对于事情的结果,农民是满意的。

  印度实行民主制度,政府是有限政府,不能以下“红头文件”的方式代替法律,事情只能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也就是政府的职权范围内解决。要求议会修改相关法律不是不可以,问题是修法程序复杂,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谁也不能保证修改法律的议案就一定能获得通过。可是,修改法律的过程中“虎患”一旦恶化,政府却难逃失职的责任。所以,与其费劲巴拉地向议会提议修改法律,不如拨付一笔钱给农民,花钱了事。即使这笔资金是向议会单独申请专项,事情也简单、好办得多。钱来自于纳税人缴的税,现在还是用在社会治理上面,顺理成章,完全符合公民社会对公共财政的要求,即安定了地方的社会秩序,又履行了政府的职责。

  议会是全体人民一票一票选出来的,代表着全体纳税人的利益。现在一部分纳税人要求修改法律杀老虎,另一些纳税人要求履行现行法律,保护野生动物,哪一方都有理,也都不好惹,弄不好就会有人上街游行。应该怎么办?修改法律动静太大,不光是动物保护者不同意的问题,一个国家局部发生问题动不动就修改涉及全局的法律也未必就妥当。与其这样,不如在预算的范围内允许政府动用一笔财政资金(一个村子的事也花不多少钱),既满足了农民加强安全保护的要求,对动物保护者也交代得过去,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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