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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投资台湾 促进第二次经济腾飞 | |
http://www.CRNTT.com 2009-07-14 00:16:26 |
第三,要制定可行的投资计划 台湾社会的民主制度和法制基础,决定了其经济实体的独立性和自由度远高于大陆,其经济的开放程度也保证了其对国际规则的必须保持足够的尊重。投资台湾,必须在充分尊重台湾现行经济制度和经济规则的前提下进行。这些制度和规则,也是大陆继续深化经济改革极为有益的参考。同时,也应该利用台湾“小政府大社会”的结构特点,放大发挥“民间力量”的作用,以有效规避有可能产生的政治摩擦对投资带来的风险。 同时结合官方层次的经济合作进行有效补充。如以大陆官方名义投资承建部分“爱台十二建设”等基础项目,如高雄港、台中港、清泉岗机场、桃园机场等大型基建专案,高调支持马政府的两岸和解路线,帮助台湾社会改善民生,同时还可以提升三通的硬体基础,并可以获得一定的政治影响。 尊重国际规范,广泛地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也是大陆企业近年来需要学习和掌握的重要内容。尽管两岸语言相通交流便捷,但通过合作学习积累国际经验,也是在确定投资合作模式中需要重视的问题。如果策略得当,台湾企业有机会成为大陆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中最好的伙伴和助力。 第四,投资产业重点 投资的方向,如前文所述,应优先考虑以下产业: 1、重点投资其金融产业和金融控股公司;构建可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 2、合作构建面对海外特别是东盟和其他新兴经济体的海外产业平台;构建两岸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并大力拓展海外市场资源; 3、优先对两岸互补性较强的产业进行投资;构建两岸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4、提升服务于人员物资往来的设施建设和流通服务业;提高内部经济效率; 5、大力投资台湾教育文化产业和传媒产业;伴随华人经济的高速成长,将中华文化发扬光大,也是两岸华人共同的历史使命,也是中华文化和传媒产业腾飞的机遇。 第五,投资结构和途径 目前台湾已大大放宽了陆资进台的限制。依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草案,同意大陆法人团体直接投资台湾陆资在台经营形态,可以独资、合伙与直接投资台湾企业,或透过第三地来台投资,购买台湾公司股份或设分公司均可。而陆资认定的定义,也大幅放宽为持股50%以上,才视为陆资。 但大陆要充分考虑到台湾特殊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的特殊性,务必要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和投资途径: 1、以陆资独资的模式投资; 2、以两岸合资参股方式投资; 3、以港澳实体的方式投资; 4、以国际资本海外实体的方式投资; 5、以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方式投资; 6、以大陆银行融资方式参与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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