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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人员“勒马” 保住形象 | |
http://www.CRNTT.com 2009-06-29 11:02:03 |
第一,上一次香港警务人员集会游行是在七十年代初期,那次的诉求有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就是“因为警队贪污积习难改,向有不成文规定,大部分警队成员被迫同流合污,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之后,经过漫长岁月重新建立香港警队形象,人和事皆焕然一新!假如再来一次这样的“盛况”,成为本港大新闻,而原因只为要求不被冻薪或要求加薪,肯定于国际形象有损,亦于市民印象有影响。 第二,若游行集会,不难引起外间误会,以为香港警队薪酬偏低。事实上,现时港警薪酬较东南亚邻近国家及地区都高;还有,按政府今次全体问责官员“共渡时艰”的减薪决定,只有月薪四万八千元以上的警官才要减薪百分之五多,绝大部分员佐级警务人员只是暂时冻薪,毋须减薪。对此,警务人员仍不满意,岂非有不肯“共渡时艰”之嫌?这样又能得到民心的支持吗? 第三,有关纪律部队职系检讨报告书在去年十一月完成后,期间进行两轮谘询,后来碰到金融海啸,特区政府面对遍地火头,仍准备在今年九、十月间就纪律部队职系检讨作出决定。所以,警务人员何须迫不及待,甘愿炮制负面新闻而上街游行? 有商有量容易达成共识 第四,以曾荫权为首的特区政府,近期在雷曼风波、防疫工作、全体官员减薪“共渡时艰”等政策落实方面,尽显强政风范,颇有“议而必决、决而必行”之风。是以警务人员也应“易地而处”,念及政府的难处。假如今次轻易“屈服”于警队,随后而来的其他纪律部队如消防、惩教、海关等诉求,可谓牵一发动全身,政府将无法全部满足,难于强政励治也。正是各有各的理由,如论到职系的危险性,近年消防员在执行任务时,壮烈殉职时有所闻,其危险性实在不下于警队。况且警队身份特殊,政府纵观特区全局,实在很难为警队特别破例打开“缺口”,思前想后,惟有硬着头皮,坚持原则,全力“硬碰硬”来“救火”。是以警务人员何必争这几个月的长短?话犹未了,如今已闻警队有机会争取到他们要求的增薪点,足以证明,在未有结果之前便率先使用“非常手段”,从各方面来说都属不智,有商有量反而容易达至共识。 警察是历史悠久的行业,自古以来都有很多不同的形象。例如是虐待水浒英雄林冲的董超、薛霸,或是开封府尹包青天身旁的王朝、马汉?两组人马大相径庭,各有不同评价。市民通过今次事件,充分认识到香港警务人员是可靠的、可以信赖的队伍,他们的形象应该是王朝、马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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