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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政策会:陆资来台具划时代意义

http://www.CRNTT.com   2009-06-06 11:43:24  


陆资入台有利台湾经济的复苏与繁荣
  中评社香港6月6日讯/中央网路报今天登出国民党中央政策会大陆情势双周报的文章“开放陆资来台利弊初探”,文章认为“陆资来台在经济上是利多于弊”,“陆资来台共识的建立与实现,使得两岸得以进行正常的双向投资交流,将为双方今后建立全面双向互动的经贸关系奠定制度性的基础,对开创台湾经济新局与两岸关系史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文章内容如下:
 
  (一)相关情况 

  从2001年两岸先后加入WTO,陆资来台问题就成为两岸关系议程上的一个重要课题,但因政治因素,一直未出现实质进展。2008年5月马政府上台后,才正式加快开放大陆资金来台投资的步伐。相继推出开放人民币在台兑换、放宽赴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比率至60%、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投资机构 QDII来台投资证券期货、开放台商回台上市、台港股票指数型基金(Exchange-Traded Fund, ETF)相互挂牌、香港挂牌股票得来台发行台湾存托凭证(Taiwan Deposit Receipt, TDR)等。今年4月26日,海基与海协两会举行第三次“江陈会谈”,除签署三项协议外,并就大陆资金来台问题达成共识,更为推动大陆企业赴台考察、投资,加强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以及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和制度化,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接着,“金管会”于4月29日发布“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5月12日,“行政院”审查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来台投资设立分公司办事处许可办法”两项法规草案,依据“先紧后宽”、“循序渐进”、“有成果再扩大”的原则,并采“正面表列”分阶段开放,列出陆资来台投资第一阶段开放项目,包括制造业如中草药、汽车等 65 项,服务业如批发、零售、观光等 23 项,以及公共建设如观光、海空运等 11 项,合计共99项。这些项目在“行政院”核定后,最快 6 月实施。 
   
  “经济部”另表示,为加强审核管理陆资,实收资本额新台币8,000万元的陆资投资事业,有义务向主管机关申报财务报表,并接受检查。已规划陆资来台投资的审核管理机制,经第三地来台投资的外国公司含陆资比率超过30%,或陆资对该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将比照陆资直接投资管理。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率,或购买上市、上柜、兴柜股票,累计或单次超过10%者,也视为直接投资。至于陆资来台背后的身分问题,将明订若为中国大陆军事单位投资或有军事目的者,则在限制之列;但若属政府掌控的事业机构来台投资,如未涉及“国安”、垄断性或敏感性项目,则原则开放,例外才禁止。 
   
  在大陆方面,2008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专案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大陆企业前往台湾投资。5月17日,“商务部”、“国台办”于正式发布“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于同日起实施。同时,大陆“国台办”主任王毅在厦门“海峡论坛”宣布八项重大惠台措施,除了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外,大陆将扩大对台产品采购、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推动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等。其后,大陆更宣布将由“商务部长”陈德铭及副部长姜增伟带领规模达千人的采购团,于6月底前来台,规模比照今年中国大陆赴欧、美采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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