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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地震局”是不是个好建议? | |
http://www.CRNTT.com 2014-03-05 12:07:05 |
不过实际上用于地震预报的钱还远不止这些。中国地震局许绍燮院士的“基于空间对地观测的地震监测技术、预测方法与应用示范”,是国家“十一五”科技计划内容,在2009年2月23日获科技部批覆,总经费为1885万元,国家全额拨款。中科院客座教授孙威的“沙层应力仪”不但由地震局支持在各地安装,还差点从科学院拿到几千万元。而类似的“地震预报科研”如果是在美国,完全是谁研究谁掏钱,BBC就报道过一位美国地震预报的研究者,贴了很多钱进去。 再说中国地震局的地震预测研究所,2004年就“取得科研经费超过1500万元”,尽管这个研究所的英文所名中都隐去了“预测”字样。 ■ 地震局的“安评”职能被滥用 地震局的“实权”——地震安全性评价 民众提及地震局,想到的就是“地震预报”,但实际上真正让地震局“牛气”的是它的一项审批权——地震安全性评价。 我国法律规定,有四类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分别是:1、国家重大建设工程;2、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如水库大坝、贮油设施;3、核设施;4、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是颁发资质、最终评价报告的审批权都在地震局手里。 实践中“安评”职能被严重扩大化 显然,按照法律规定,真正需要地震局安评的工程并不多,但实践中地震局将自己的职权扩大化,比如将住宅都纳入到安评范围。《中国建设报》曾专门刊发报道,指出“有些地方要求对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一般住宅普遍进行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而实际上“一般住宅完全没必要进行单体地震安全性评价”。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所长王亚勇指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住宅)的建设本来就要遵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只要严格按国家统一的设计标准设计、施工,完全可以达到抗震要求,再做单体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重复、无意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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