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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中国须建立公开审判的适用规则

http://www.CRNTT.com   2013-09-24 10:14:45  


 
最高法院表态支持庭审直播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前不久撰文提出:“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不仅要公开庭审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裁判依据和理由;不仅要公开案件审理,还要公开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务工作。”最高法院也已明确表态,支持庭审直播。这些都是推进中国司法公正的有力信号。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以来,特别是最近几个月,法院判案的庭审直播的力度和范围都在加强,网络直播渐成常态,除薄案外,社会关注的其他一些案件,如北京大兴摔童案、南京饿死女童案、冀中星首都机场爆炸案等都进行了庭审的微博直播,通过直播撩开了审判过程的神秘面纱。

  法院的庭审直播为司法改革带来了一股清新之风。不过,也应看到,迄今所有这些庭审直播,只是各个法院的内部规定,更多法院还未行动起来。因此,要使法院的公开审理而不仅仅是网上的庭审直播变成一种自觉行为和普适性的制度规范,还须有相关的硬性约束。这个硬性约束只能来自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制定全国统一的案件审理公开规则,其内容则至少包括公民旁听自由、新闻报道自由和法院充分披露信息等几项。

  总之,法院的公开审判涉及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权,关乎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事关公众的知情权以及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如果由薄案的公审能够推出一套有约束力的司法制度,这将是它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最大价值所在。当然,这会是一个过程,但第一步,我们可以要求在制度设计方面,在司法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庭审直播案件的范围、审核程序及技术规范,使庭审直播工作在公开、有度、有序的状态下进行。

  作者是中国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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