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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为什么要知道科斯?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13 12:12:16 |
科斯生长国度异于中国 中国古代没有个人权利 科斯1910年生于英国伦敦,19岁时进入伦敦经济学院学习,他成长的社会环境与中国不同,这是一个“个人主义”盛行的国度。英国历史学家艾伦麦克法兰在《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一书中指出:“英格兰的法律体系颇不寻常,因为它强调私有财产权,它将经济领域与社会生活剥离开来,它赋予男人和妇女几乎完全平等的地位,它保障了平衡和开放的政治制度。”从麦克法兰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英国社会的两大特点:第一,政治制度平衡开放,第二,个人主义盛行。个人主义拥有法律制度的保护,表现为个人对私有财产权利的拥有,这使得英国与其他国家相比显得与众不同。 相反,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从来没有赋予个人权利,个人从来不是经济、伦理和政治制度的重心,私有财产权利更谈不上获得相应保护。中国古代的基本观念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因此法律制度被称作“王法”,普通人这个制度体系下都是皇帝的臣民,以此出发,普通人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皇帝的恩赐,天下的每一寸土地及在它上面生活的人民的所有权都属于皇帝。既然天下的一切都属于皇帝,那么皇帝自然可以随意征收臣民的一切,包括臣民本身,而臣民还要对此感恩戴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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