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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有化”钓鱼岛意欲何为

http://www.CRNTT.com   2012-07-16 10:06:03  


被召回的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
  中评社北京7月16日讯/由石原慎太郎“购买钓鱼岛”引起的风波正愈演愈烈,不仅钓鱼岛海域形势趋紧,温家宝、野田佳彦、马英九也纷纷重申各自立场。而近日,日本甚至召回了在钓鱼岛问题上“立场有疑问”的驻华大使。

  这起风波中,一个关键节点就是日本政府宣称将“国有化”钓鱼岛。自然,日本政府无权对我国领土进行任何性质的买卖。但“国有化”的意义何在?与石原慎太郎“购岛”行为又有何区别?

石原慎太郎的“购岛”图谋 
 
  向何人“购”?为何要“购”

  在石原提出“购岛”之初,台湾老牌政客、一直坚称“钓鱼岛属于日本”的李登辉说,石原慎太郎说要买钓鱼岛,“但要向谁买也没讲,日本出到这样的政治家,跟台湾一样,很可怜,难怪国家的政治会不好。” 

  这一次,90高龄的李登辉没做足功课,搞错了,石原说“购买钓鱼岛”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深谋远虑之举。只不过,即使在李登辉这种认钓鱼岛属于日本的人的眼中,恐怕也不太清楚“购岛”是什么意思——你石原慎太郎不是向来强硬,主张钓鱼岛就是日本的吗,怎么突然来个“购岛”,难道是向中国“购买”?

  实际上,“购岛”行为是石原所在的东京都向日本的一位私人进行购买——1895年,日本强窃钓鱼岛之后,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到钓鱼岛开垦,日本内务省以免使用费及期限30年为条件,将钓鱼岛“租借”给古贺,至1932年成功向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从此成为古贺家私有地——“所有权”归私人,“主权”仍属日本政府。

  1972年,埼玉县大宫市企业家栗原国起向古贺家“买下”钓鱼岛列屿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其后其妻花子将钓鱼岛卖给栗原家,栗原则将岛屿租回日本政府管理,每年缴纳租金。如2010年度,日本政府要支付钓鱼岛2110万日元租金;北小岛和南小岛则要150万和190万日元。

  在石原看来,中国不断在东海的动作已经触怒了他,他认为中国为了破坏日本在这些岛屿的实际控制,已经开始有过激的行为。由政府出面,从私人手上把钓鱼岛的“产权”回收,将能够很好地保护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当然,由于他不代表日本中央政府,所以便以东京都的名义进行购岛。
 
  借“购岛”之机向日本朝野灌输更多鹰派思想

  当然,作为老谋深算、影响力极大的老牌右翼,石原“购岛”之举当然不只是“保卫钓鱼岛”。借购岛之机,石原不停地以该事件大做文章,为“购岛”造势,不仅能够煽动许多认为“日本被中国欺负”的人在网上投票、呐喊助威,还能够以此为契机,在国会宣扬他的观点。

  在6月11日的众议院询问中,石原声称人民日报的一些表态相当于“宣布强盗马上就要进入你们国家了”,必须“对中国的霸权主义提高警惕”。就去年的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石原对日方的处理方式极为不满——“他们在凌晨三点开放石垣机场,对方的高管专程来迎接船长,没有交一分钱的机场使用费就把船长带回去了,像对待英雄一样”,为此,石原愤怒地疾呼“像这样一个被人当傻瓜耍的国家,哪里还有?是你们的责任,自民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国会的责任啊!请你们负起责任来!”

  “购岛”最大意义在于,“购岛行为”本身就是在“彰显主权”

  石原“购岛”之举的最大意义在于,不管东京都出面“购买”钓鱼岛是否不合常理,但“购买行为”本身就是在“彰显主权”——在石原看来,此举表明了钓鱼岛对于日本来说就是“无可辩驳”的领土,因此方可买卖——在日本人的“主权”管辖下,行使土地产权的移交。而这一移交,尽管没有什么国际法上的意义,但在很多日本人眼里,必然加强了对钓鱼岛的主权意识。

  相比之下,目前对钓鱼岛没有管辖权的中国,不论是大陆还是台湾,除去渔政巡航、民间登岛以外,并无更好的彰显主权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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