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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佛门清誉不能靠世俗权力

http://www.CRNTT.com   2012-04-12 14:01:46  


 
  ■ 和尚清誉,社会来维护?

  假如对佛教不满,穿僧服搞行为艺术可以吗?“假冒和尚”只是一种言论表达的方式

  按照个人理解对宗教原教旨教义进行理解和解读,这完全是个人自由。即便这种解读的结果很有可能在绝大部分人看来完全是离经叛道,个人也有权利把这一解读以言论和行为的方式表达出来。色情刊物《皮条客》的创办者Larry Flynt,曾因“以图文形式指认宗教人物有乱伦行为”被指控,但法院最终以“没有哪个有理智的人会认为该广告描述的是实际发生的事情”为由宣判控诉不成立。

  如果搂着美女的是真和尚呢?僧尼触犯清规戒律只会被开除不会有私刑,警方也无权抓

  冒充的假和尚被抓走,那么换做一个真和尚,又会怎样?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释常辉法师的说法,在佛教内,僧尼触犯清规戒律,只是“默然摈除”,即“谴单”,开除他离开寺院,没有任何重刑。僧尼触犯清规戒律,不会有超出当时、当地国家法律之上的私刑。既然是真和尚都这么宽容,那为什么对待假和尚反而要那么严厉?如果假和尚搂美女应该被抓,那时有耳闻的真和尚娶老婆又该当何罪?

  社会不维护,宗教声誉怎么办?信仰自由的社会每个人都有权不认同佛教

  宗教信仰有自由,世俗社会不得干涉,这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反过来,宗教是否就可以此来绑票社会,要求社会必须认同宗教伦理,并且维护它的声誉呢?这并不可行。宗教的声誉完全系于教徒自身,社会并没有义务来维护。冒充和尚之所以经常出现,仅仅是因为冒充者的原因,而与佛门不清净无关吗?如果希望享有不受世俗权力干预的信仰自由,那就不应该指望世俗权力来维护宗教的声誉。只有保障了每个人不认同佛教的自由,才能保障每个人信仰佛教的自由。试图借用世俗权力来实施抓捕,不但维护不了佛门清誉,还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 结 语:假和尚搂美女寺庙摆拍的确“佛见了都有火”,但在没有任何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围堵报警抓人,试图借用世俗权力维护宗教声誉,并不是正确的做法。

  (本文来源:网易新闻评论《另一面》2012年4月12日/原题:《“假和尚”法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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