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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希望工程:是买卖,还是慈善?

http://www.CRNTT.com   2011-08-19 11:57:58  


 
  这就是“中非希望工程”背后错综复杂的关系,公众的疑问并非没有理由。问题关键不在于24岁的卢星宇能否当“执行主席”,也不在于在北京民工子弟入学尚遇困难的情况下,是否该把钱投到非洲去。问题在于,“中非希望工程”动用了国家名义,由国字号慈善机构参加,绝不是一些富二代私人间的合伙捐助,而是“公”益事业,公众当然有权监督,防止慈善机构的公信为商业企业背书。

  首先,青基会发表声明称:双方是公益性质的合作,华商会负责向其会员劝募,青基会负责接受捐赠,对捐款管理和项目管理承担责任。

  既然是青基会负责管理,何以国字号“中非希望工程”的官网,设在华商会这个“公司”的网站里?总主席之外的八个“主席”之中,青基会成员仅占一名,且名列商人卢俊卿之后。这八人中竟有一对父子、一对父女。此外,今年17岁的未成年人李照,当上了“工程副主席”,他能对项目资金负责吗?更奇怪的是,被封为“共同主席”的杨澜,断然否认自己跟这个工程有关系。这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工程?谁在负责工程运作?

  其次,青基会还表示,没有就“希望工程走进非洲”向社会公众进行劝募,其资金来源仅是华商会向其会员的劝募。

  果真如此吗?一者,《中非希望工程章程》第6条规定,基金的收入不仅来自会员,还包括“社会各界的捐赠”!即便善款只向会员“私”募,看似“私事”,实则不然。因为华商会会员也是不特定对象,要靠华商会去“营销”,这与公募差别并不大。

  二者,华商会本身是公司,其与会员之间本质上是经营关系。现在的操作模式,无异于授权商人向他的客户募捐。华商会很可能以“中非希望工程”的公益名义,去发展会员,实现商业利益,说不定“会员费”又要涨了。这显然有伦理冲突,一如之前红十字会让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到博爱小站里当志愿者,会产生种种弊端。

  三者,青基会不往外拿钱,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如青基会等慈善组织的公信,代表国家信用,守卫其信誉廉洁不致被盗用于商业目的,与守卫捐款同等重要。中华慈善总会的“发票抵税门”中没有善款损失,但同样损害了中国慈善业公信。

  卢氏企业结构这么错综,利益这么复杂,回避媒体的意图这么明显。点点滴滴,加重着公众对“中非希望工程”的合理质疑。青基会与之合作当慎之又慎,相关领导层是否了解“中非希望工程”合作方“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是一个在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及其复杂的运营模式?

  卢星宇执行主席称:要让富二代变成“仁二代”,去帮助非洲孩子。这让人感动。但,“中非希望工程”不是富二代的私人合伙项目,它动用了国家名义,就有义务接受公众的监督。

  并且,该项目的合作方——华商会也罢,天九儒商也罢,都是商业企业。商人既是“中非希望工程”的管理者,又是项目的捐助者,还得到授权向自己的客户劝募,其中身份、利益严重冲突,公众有理由担心慈善机构公信会被用于牟利,这需要“中非希望工程”做出澄清:这是买卖,还是慈善?这么一个靠卖“杰出华商”牌子营利的机构,是否该被赋予劝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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