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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药家鑫死,下一个“药家鑫”会活吗?

http://www.CRNTT.com   2011-06-08 09:39:47  


 
相关链接2:五教授为药家鑫"击鼓鸣冤"意欲何为

  来源:金羊网  发表时间:2011-05-27 10:30:38 肖勇

  距离药家鑫二审结束7天,记者5月26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日前西安有5位教授决定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2011年05月27日扬子晚报)

  报道配发了西安五位教授联名为药家鑫击鼓鸣冤的公开信,以文学的语言。牧师的视野,悲天悯人的情怀,宗教般的情感,为药家鑫一案公开鸣冤。劝说我们这个社会,为一个罪恶的生命救赎,放开一条生路。

  这五位教授目前还不得知有没有法律专家,因此他们的言论,谈不上是法律的研讨,只不过是他们一边指责公众非理性的同时,企图以自己的情感来感化公众的“非理性“,那么我们说话的位置就在一个高度。

  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一种剥夺,它的精髓就是弱势群体通过共同约定,向强势群体的一种约束,他以生俱来的就是公平。当人类鸿蒙初开知识并没有法律,只有和兽们没有差别强势情感,当人类进化为社会人之后,法律的萌芽就越来越茁壮成长起来,社会越是高级发展,法律也就越是健全,这是调节复杂社会的通用有效的准则。

  药家鑫一案,本来是有法律界定的,杀人怎处置,最精确的刑法大典是没有丝毫情感可代理的。但是为什么会引发这么广泛的社会影响?一方面是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另一方面也担忧我们还不太严密的法律,会被某些情感代替,出现差漏。因此对药家鑫一案的关注,是对我们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一次广泛的监督,这就是社会舆论的作用,难道这是“不公平”?请五位教授描绘一下你们眼里所谓“公平”吧!

  五位教授口口声声说公众不了解真相,不知道细节,那么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又是谁向公众隐瞒了细节、歪曲了真相,这才是你们所谓“人本”思想要首先揭露的,可是你们没有也不敢秉笔直书,你们能做的就是站在高岗上发出一声隐晦曲折的“叫兽”般,冷冷的长啸。

  退一步讲,我们的法律量刑不是教授们所谓的刻板没有人情,有一个准则,那就是社会影响,以前说的就是民愤。一个人公然践踏法律,对法律藐视,不论这个法律健全不健全,他都是我们要严惩不贷的。不如此,谁对法律有敬畏?不如此,法法律的威严何以在社会彰显?因此不排除药家鑫的死,触犯了众怒,引发了民愤。

  当北师大教授以金钱来衡量自己的学生成败,当云南教授以自己的财富挑战传统的师道,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之时,这五位教授,谈到药家鑫的赔偿问题充满无限柔情关注,说到“都是老百姓,钱来得都不容易,所以赔偿不仅是钱的事情,而且是一种对罪行的救赎愿望的表达。”似乎金钱可以买断法律,更似乎金钱可以救赎生命。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累死在沙滩上。

  药家鑫一案二审结束,这五位教授突然平地拔起,击鼓鸣冤的动机和时机都不符合法律的精神,他们意欲何为?难道是以“叫兽”的外衣,挑战中国法律的公平吗?这需要我们观其言察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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