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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政党化 进入新阶段

http://www.CRNTT.com   2011-02-08 12:29:36  


 

             香港政党政治的变化

  2002年7月1日,特区第二届政府开始试行主要官员问责制,行政长官及其问责班子与立法机关中爱国爱港政治团体议员构建合作机制,形成“管治同盟”。香港政治团体的政治目标,也由之前仅仅竞选立法机关和区议会,增加了争取加入行政长官的问责班子以及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管治同盟”。

  2003年“七一”游行后,“民主之路与回归之路分歧”深化,爱国爱港与“拒中抗共”两大对立阵营的矛盾激化。2005年,民建联与香港协进联盟合并。2006年,公民党和社民连相继成立。两大对立政治阵营或者增添了新政治团体,或者进行了政治团体重整。

  2005年至2010年上半年,香港政治开始呈现错综复杂态势,但是,两大政治阵营对垒依然是香港政治的主轴,也是香港政治政党化图景的基本色调。主要表现在:行政长官及其问责班子与立法机关中爱国爱港政治团体之间的“管治同盟”时有分歧;在两大对立政治派别之间“走钢丝”,却无法“左右逢源”。

  2010年6月下旬,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议案在香港立法会获逾三分之二大多数通过,嗣后,香港政治团体呈现全面分化、分裂或重整,标志着香港政治政党化开始迈入一个新阶段即第二阶段。其主要特征是:第一,两大政治阵营“泾渭分明”的格局出现松动,开始出现以中间路线为标榜的政治团体以及企图游走于两大政治阵营之间的政治人物。第二,政治团体的政治目标不满足于竞选立法会和区议会,争取进入问责班子和“管治同盟”,而是欲参与决定香港全面普选的模式,欲成为香港的执政党或执政联盟成员。

  从2010年下半年以来,一方面,民主党、自由党、社民连相继或几乎同时呈现分化或分裂,另一方面,在前述分化或分裂的基础上,新民党、“新民主同盟”、“人民力量”等政治团体相继宣布成立或即将成立。有人把这一系列分化或分裂归因于香港立法会现行选举制度-比例代表制和最大余额法鼓励政治团体细化,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不全面,也不剀切。

  事实是,决定政治团体或政治人物的政治行为的因素,不只是眼前的政治利益,还包括长远的政治利益以及价值观和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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