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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三字经去“糟粕”是权力致命的自负

http://www.CRNTT.com   2010-12-31 10:53:24  


谁能给《三字经》取“精华”去“糟粕”?
  中评社北京12月31日讯/“《三字经》这样的精华并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自负地遴选、确定、告诉世人的。他们是在漫长的时间过程中,由无数父母、孩子、老师自发地选择出来的。”《新京报》今日登载学者秋风的评论文章“谁能给《三字经》取‘精华’去‘糟粕’”,文章内容如下: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要求各地加强对传统文化等专题教育内容的管理,遵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认真甄别和筛选优秀传统文化,不可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如《弟子规》《三字经》《神童诗》等内容。

  近年来,传统文化出现了微弱的复苏迹象,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有家长、老师让孩子读经,背诵《弟子规》、《三字经》等传统蒙学教材。从教育内容多样化、中国文化重建这两个角度,这些努力都是可取的。

  这时候,山东省教育厅却开始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对人们的努力进行限制。这个原则人们十分熟悉,看上去也很正确。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前提是有人来取,有人来去,对于这样的事业,我有两个疑问:谁有能力来“取”和“去”?

  法官之所以有能力判断案件双方的是非曲直,是因为他站在当事人之外。一个人或机构宣称自己能够对传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那就一定意味着,他相信自己可以站在传统之外,不,应该说是在传统之上。自己高于传统,自己不受传统束缚。其实,这两者紧密相关,总之,自己跟传统无关,因而完全可以对传统中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进行理性的权衡、判断。

  第二个疑问是:即便这世间真有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相信,自己具有这个取、去的能力,那么,他将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取、去?他当然说,会按照正确的标准。问题是,他心目中的正确标准果然就是正确的标准吗?对他来说正确的标准,对于别人来说就是正确的吗?显然未必。毕竟,对于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不同的人肯定有不同的看法。假如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相信自己是按照正确的标准选择的,那他必然假定了,他就是正确,他就是这个世界的标准。

  揆之于历史,在人们可记忆的岁月中,对于传统,似乎都是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很显然,采取这一原则的主事者相信,历史已经终结了,传统已经死亡了。因而,自己已站在传统之外、传统之上,可以像观赏博物馆中的展品一样,挑挑拣拣。

  而他挑拣的标准,其实不过是自己的标准。这个时候,也无所谓标准了,因为,他不在传统之中,也就根本没有价值可言。他的唯一价值就是自身当下的需要。自身需要某个东西,就是精华,不需要的东西当然就是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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