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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卖淫集团的“操作规范”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27 12:09:44 |
内部规定绝不惹事 嫖客被高收费后,总会有不愿意交钱的时候。 对于这种情况,孙美玉规定:“即使不做生意也不能惹事”。她告诫各店经理,遇到客人认为收费高不结账的,“绝对不能发生冲突,不能与客人打架,但可以有言语威胁。” 一般情况下,嫖娼结束后,小姐会给客人开收费单子,单子有两联,一联要交给前台收银员,一联自己收好等着拿提成。 因为各种原因,有的客人不愿签字,并对高额的嫖资提出质疑。这时,小姐会叫包房服务员进去和客人解释,服务员解释不了的,会叫领班解释。实在解释不清的,就由前台领班把客人带进吧台边的一间小屋谈,几个人一起吓唬。 有洗浴店经理说,一般情况下,他们一吓唬,客人就交钱了。如果客人钱没带够,服务生会跟着客人去银行取。 但也有不交的,对于这种情况,他们为了不让客人报警,就视情况给客人办优惠卡打折,打折到对方满意为止。唯一的一次,他们没能让客人满意,那就是2009年3月20日,被收费1.3万余元的客人因被几个服务生围着不让走,于是报警。这件事是导致王爱国集团被端的直接原因。 警察涉嫌为卖淫集团通风报信 提前透露警方行动情况嫖娼免费并受贿捷达轿车 近日,一起特大卖淫集团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集团头目王爱国一家三口被控在6年间开办或承包5家洗浴场所,组织、领导众多卖淫人员从事卖淫3万次以上,获利3000万元以上,集团54名被告人被公诉。 案件材料显示,该集团之所以猖獗6年未被查获,除自身的谨小慎微外,更为关键的是有一名警察为他们“放哨”。每当警方检查前,这名民警都会为卖淫团伙通风报信。作为交换,该民警可以去洗浴中心免费嫖娼,并涉嫌收受集团老板王爱国给予的一辆价值7.15万元的轿车。上周,这名警察涉嫌受贿罪被公诉。 结识查店警察 一手经营起5家洗浴场所的老板王爱国是北京人,现年54岁,初中毕业后曾在北京汽车制造厂工作,1985年辞职后经商,开过歌厅和啤酒屋。 2003年,王爱国和妻子孙美玉开始经营洗浴中心,其中有他们全资的,也有与人合股的。 据孙美玉供述,他们经营的每家洗浴中心都设有卖淫场所。2003年9月,因其中一家被查出有卖淫嫖娼人员,店里两名领班还被朝阳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但为了招揽生意、多挣钱,他们一直允许卖淫行为存在,而如何防止被警察查获,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2007年上半年,崇文公安分局民警崔大力(化名)和队里的同事去崇文区法华寺南里的北京阳春白雪洗浴中心检查工作时,认识了该洗浴中心老板王爱国。当时,王爱国还经营着东城区的金来宝浴池、朝阳区的海上大都会洗浴、崇文区的黄河京都大酒店洗浴部、朝阳区的海日裕阳国际休闲会所。 崔大力现年46岁,河北省香河县人,大专文化程度,案发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民警,主任科员,一级警督。据崔大力自述,他早年在部队服役,之后一直在崇文公安分局工作,先后在前门大街派出所、分局治安处任职。2007年8月,他开始在崇文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行业场所管理队任内勤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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