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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源俊:两岸应建中华高等教育观念

http://www.CRNTT.com   2010-08-19 00:17:31  


 
  大学自治的关键就是让教育家办大学

  记者:您很强调大学的自治,大学的自治对培养人才有什么样的优点呢?

  刘源俊:大学自治基本上它的意义就在于,让教育家来办大学。当没有充分自治的条件的时候,教育家或者对教育有理念的人,会裹足不前。以我个人的经验来讲,我做了八年的东吴大学校长,从1996年做到2004年。台湾在1994年公布了新的大学法,这个大学法是相对比较开明的,刚刚我讲的那一条“大学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自治权”也是放在里面的。但到了2006年底,又新修改了“大学法”,从三千多字变成了五千多字,把以前很多开放的观念又压缩了,是一个管制型的“大学法”。换言之,刚好我做校长的那几年是比较开放的,所以我觉得自己还可以做,那一阵子至少东吴大学是“高度自治”的。

  以现在的“大学法”和今天“教育部”的做法,我是绝对不适任的,叫我去我也不会去做,因为不能做。今日在“教育部”管制下,指标“铺天盖地”,要求配合政策的各种竞争性计划推陈出新。在这种情况下去做校长,不需要什么教育理念,是要有“特殊本领”的。

  你刚才问培育人才的差别在哪里。谁来培育人才?当然是教授,而组织教授们的当然是靠校长,这还是很关键的。假如那些有教育理念的人都不来做校长、教务长、学生事务长了,请问这个学校怎么培育好的人才?只有在有充分自治的环境里,这些人才会出来。这是我的基本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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