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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选校长”是大学去行政化突破口

http://www.CRNTT.com   2010-03-16 10:54:07  


  中评社北京3月16日讯/“大学行政化主要表现在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和大学内部的行政与学术关系两个方面。前者突出地体现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对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剥夺与干预,后者突出地体现在大学本身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凌驾与挤压……民主推选大学校长,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大学校长的责任属性,使其从唯上、唯官、唯权的思维桎梏中走出来”《中国青年报》今天登载的评论文章《“民选校长”是大学去行政化的突破口》如是说。详细内容如下:

  大学“去行政化”的呼吁由来已久。不过,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今年两会期间,针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逐步取消大学行政级别”,不少名校校长却一方面强调不看重自己有多高的行政级别,一方面又认为在全社会都以行政级别作为评价标准时,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将贬低教育,导致高校无法与社会对接。

  这样的表态,引起了舆论的争议。有的认为大学校长们对“去行政化”叶公好龙,有的觉得大学校长们口是心非,实际上很在乎部级、厅级的地位。果真如此吗?笔者认为冷静地想一想,大学校长们所说的情况恰恰是客观存在的。大学早就不是世外桃源,而是越来越走入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中心地带,并在与社会的互动中前行。将大学重新装扮成不食人间烟火的象牙之塔,显然不切实际,不仅难以发挥大学引领社会的重要作用,也无法给大学营造一个健康发展的空间。

  因此须指出的是,大学行政级别与大学行政化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截然不同的概念。大学行政化主要表现在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和大学内部的行政与学术关系两个方面。前者突出地体现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对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剥夺与干预,后者突出地体现在大学本身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凌驾与挤压。而大学的行政级别只不过是确定大学世俗定位和规范大学权力分配的一种方式,充其量说它“未能免俗”而已,并非大学之弊的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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