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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终止条款与FTA的商榷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09 08:50:10 |
两岸共同参与亚太经济 2010年1月27日中共国台办发言人杨毅指出,现在谈台湾参与其他国际经贸活动的问题“为时尚早”,显示大陆的政策很明确。也就是“ECFA是两岸间的事,FTA则涉及第三方,两岸签署ECFA与台湾和其他国家签订FTA,在程序上不应有所关联”。 特别是大陆过去认定FTA为国与国间之协定,明确反对邦交国与台湾签署FTA。如今台湾以ECFA为FTA之跳板,同时将“终止条款”与“对外建立FTA关系”相互挂钩,是否导致大陆“鹰派”人士质疑ECFA可能导致台湾与各国之FTA形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将是其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综言之,面对大陆的政治考量,台湾除了主张ECFA纳入“终止条款”之外,或许也应该思考如何将“胡六点”所强调之“两岸合作共同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纳入ECFA,以作为两岸签署ECFA之后,两岸协商“台湾和其他国家签订FTA,参与国际经贸活动问题”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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