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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其要救要保 不如创新路

http://www.CRNTT.com   2009-02-25 10:57:25  


 

            政府对创意产业缺乏定位和政策 

  其他地方近年积极发展创意产业。例如英国,虽然早已将伦敦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但由于政府有前瞻性,懂得居安思危,从1997年开始,制定政策扶持创意产业,每年均有可观的增长,到了2006年已占其GDP的8%,就业人数达200万人,与金融服务业一起成为伦敦的两大支柱。 

  香港怎样才可以发挥竞争优势,打破目前困局呢?香港自由开放,绝对有利于发展创意产业。不过,业界以往遇到不少困难,例如本土市场太小,供应链不足,行业之间分散发展,融资又有困难,最大的弊端是,政府对创意产业缺乏定位和政策。 

  但是,香港作为中国的国际都会,可以发挥重要的桥梁角色,特别是在珠三角区域规划中寻求新定位。最近,国家公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包括提出建立“数字珠江三角洲”。其实,香港业界面对的最大发展障碍是,未能与内地互联互通。本地音乐、电视、数码娱乐等业界朋友一再向我反映,希望特区政府协助业界通过CEPA,用先行先试方式,打开广东省市场,将香港定位成为珠三角区域创意产业中心。 

  我认为,促使政府落实推动本地创意产业发展,已是刻不容缓!但一讲到落实,在在需财。因此,我建议,政府设立一个为数30亿港元的“创意产业基金”,用途包括鼓励更多创业者创业,资助大学进行创意产业研究和培训人才,吸引外国知名的创意企业来港发展,促进跨行业合作,特别是促进网络新经济和传统创意产业的合作,甚至令创意产业发展为本港第五大支柱产业。 

  这次动议辩论还有一个关注点:陈茂波议员的修正案包括促请政府为创意产业提供税务优惠,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刘吴蕙兰局长重申政府的反对立场,认为香港的低税率已足以吸引在港营商。但我认为,低税率是相对的,当其他地方为了鼓励发展创意产业,纷纷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诱因时,我们的税率相对优势就不复存在,有关企业会舍香港而去。这次修正案获得通过,显示不同党派议员对这项议题已有相当共识,当局应该从善如流,再作检讨。 

  总之,香港与其要救要保,不如创新路,但要创新路,首先要有新思维,还要敢于承担,我深信,这是市民对特区政府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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