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中评观察:如何面对台湾岛内的奇谈怪论

http://www.CRNTT.com   2017-05-27 00:21:50  


  中评社北5月27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1971年10月,联合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的著名联合国决议,该决议解决了中国的代表权问题,到目前为止,联合国通过的决议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然而,台湾岛内的一些国际法专家,却把联合国通过的决议看作是一个“笑话”,认为联合国通过的决议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规则,认为北京“重返联合国”不是历史事实,“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地位不是事实,“中华民国”代表发言所指出的“联合国自行破坏了宪章”则是历史事实。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下台之后,不断地在高等院校发表演讲,重申类似的观点,这就使得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似乎变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在国际法上国家代表权和国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联合国通过的有关决议旨在解决中国的代表权问题,而不是解决国家主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是联合国决议表述的核心内容。由于中国国内战争的结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大陆成立,中国国民党在台湾成立“中华民国”政府。因此,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开始,联合国就应该解决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由于某些国家从中阻挠,从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的代表权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解决。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重新返回联合国,实际上是拨乱反正,因此,联合国通过决议驱逐“蒋介石的代表”,实际上就是驱逐非法代表中国的蒋介石代表,联合国通过的有关决议,实际上已经解决了中国的代表权问题。

  但是,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台湾一些所谓的国际法专家始终不愿意面对国际法的基本常识问题,把国家的主权和国家的代表权混为一谈,自以为在“中华民国”代表中国的问题上拥有发言权。正是由于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只是为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权问题,因此,无论是在语言表达方面,还是在尊重联合国宪章方面,都使用了非常严谨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之后,就成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继续滞留在联合国的“中华民国”代表就失去了代表资格,他们只能代表蒋介石政权或者成为蒋介石的代表,因此,联合国通过的有关决议实际上就是要赶走“蒋介石的代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席位,这种做法不是联合国大会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恰恰是按照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乾净利落地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的根本性问题。假如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看作是关于国家主权的决议,那么,很多问题无法解释,但是,如果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的决议看作是中国政府代表权问题,那么,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