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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煌语中评:占中者暴力行事 视法律无物

http://www.CRNTT.com   2017-02-20 00:10:25  


反“占中”团体“保卫香港运动”游行声援七警(网络图片)
  中评社香港2月20日电(记者 范颖薇)7名警察于2014年“占中”期间殴打违法占中人士曾健超一案已有判决。日前,7人各被裁定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各囚2年。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执业大律师丁煌接受中评社采访时表示,对7警被判入狱感到惋惜,他批评“占中”者,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打着公民抗命的旗号以暴力来行事,视法律无物。

  对于7警被判囚两年是否刑罚过重,丁煌认为,本次案件是法官综合全案以及所有求情理理由得出来的结果。法官判决中亦指到,这案件判刑需要有阻吓作用,而2年6个月判刑起点是有很好的阻吓力。

  但丁煌对7警被判入狱感到惋惜,他对中评社表示,没人希望发生这样的事。他批评“占中者”,认为他们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打着公民抗命的旗号以暴力来行事,一切诉诸暴力,视法律无物。而香港警察,正正是站在这些人的对立面。

  直至今日,仍有大部分违法“占中”者逍遥法外,未被法律制裁。对此,丁煌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法律放了他们,让他们能逍遥法外,只是时辰未到。

  有人认为,违法“占中”人士未被判重刑,而警员则被重判是法律不公。丁煌表示,判刑的相关法例有高等法院的上诉指引,或有关的判刑习惯。是就控罪的分别与案中被告的个人背景,综合了所有求情因素产生的刑罚。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对违法“占中”者的判刑就太过仁慈,但是从观感上来看,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公众有这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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