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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重磅专访:李环谈破港独源头

http://www.CRNTT.com   2016-11-08 00:23:47  


中评社记者带着一系列的问题赶赴北京,专访了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涉港澳事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环博士(摄影:兰忠伟)
 
  以上是“港独”出现的基本脉络,主要是从香港内部来看,另外,香港的激进分离主义思潮也受到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人们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相互借鉴”“互相影响”。比如戴耀廷说他提出“占中”,是受了泰国红衫军的启发。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之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出现了极右翼的思潮,排外、反权威、反建制,人民有“相对被剥夺感”,年轻人的激进活动增多。在这种大环境下,本土化和全球化的对立面就比较突出,过去常说本土的东西要走向世界,实际上就是全球化大幅展开的一个过程。随着经济形势的下行,香港民生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市民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开始收缩,强调本土化,致使本土优先理念逐渐上升。

  香港青年问题突出的深层次原因还与香港社会的发展模式、发展阶段以及转型有关。香港住房问题严重,自2003年起停售及停建居屋,导致这一届梁振英政府的所有工作必须从头开始做起,因为没有土地储备,所以需要重新找地,只能利用一些“蚊型地”或绿化地,从找地到做规划到开始建设,这都需要时间。一开始由于香港经济民生问题解决得不好,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不满意,加之香港政改争论持续不断,导致经济问题逐渐演化为政治问题,一些年轻人想“自己政府自己拣”、从政治上找到出路,事情就发生了质的变化。此外,由于香港和内地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香港已经到了后物质主义的阶段,精神性的理念、价值等对年轻人具有更大吸引力,在此驱使下,已经有部分年轻人从参与社会运动走到了全职搞(政治)运动。在此情况下,特区政府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思路与办法,短时间内矛盾还会进一步激化,想要扭转非常困难。

  “港独”违背了《宪法》和《基本法》,毋庸置疑是不允许的。律政司正循着四个方面考虑解决“港独”问题,一是《公司条例》,二是《社团条例》,三是《刑事罪行条例》,四是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公司条例》和《社团条例》实际上就是用于防止主张“港独”的政党成立,涉及政党的注册问题;《刑事罪行条例》和其他方面刑事罪行,就是要惩罚搞分裂的活动。但目前看来,港府并未找到一些明确的法律依据,现阶段“二十三条”又没有立法,因此惩治存在一定困难。

  香港是实行普通法的地区,如果要是有了判例,之后的案子就能够有所依循,如对“港独”问题的判罚。如果一开始没有先例,就比较难执行。对于中央政府而言,维护国家统一是明确的底线,现在“二十三条”立法条件不具备,唯一的途径就是让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然后按照附件三的形式适用于香港。若实行此种方式,就需要香港特区的相关法律具体配合,并由法院来遵照执行,所以需要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密切配合。

  记者:您认为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在落实您刚刚所说的这些办法时,手段需要强硬一些吗?

  李环:看怎么理解强硬一词,如果严格依法办事是强硬,那处理“港独”问题就是要强硬,这是个大是大非问题。一开始特区政府就没有做好一个样板,一味的容忍与让步,越往后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就越高。底线一定要守住,一旦轻易让这些“港独”人士突破底线,香港社会必然大乱。如果法律有哪些不健全的地方,就要尽快的找机会把它补齐,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要在这方面做到一致,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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