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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与地方税务部门“打架”背后

http://www.CRNTT.com   2015-05-19 05:58:10  


 
  对于《意见》的发布,一位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尽管国税总局早在几年前就已对电子商务是否适于征收税款进行了调研,并选择在湖北省的几个城市进行了征收试点,但是在综合论证之后,国税总局认为,目前仍处在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且在国务院鼓励全民创业创新的背景下,对电商开征税款的确不合时宜。

  因此,国税总局在《意见》中称,“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不过,《意见》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国税总局的上述表述不太恰当,给人一种‘不讲任何原则地保护某一方利益’的感觉。”

  “按理说,如果一些电商等新型业态在现行税收规定下确实存在漏税行为,那么,各地税务机关应当组织税务检查,否则应视为失职;而如果国税总局认为现行的税收政策存在问题,那应该从立法层面进行修改,而非禁止税务部门执法。”赵占领说。

  对此,前述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说,《意见》的发布,“不等于说就此不再(对电商)征税。我个人认为,规范地(对电商)进行征税是早晚的事。不过国税总局在未来实行时不会对所有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概而论,应该会谨慎划定征收范围及对应税率,就像你提到的现在的个体户征收模式及规模性企业征收模式的区别。”

“不会对淘宝卖家单设税种”

  鉴于目前电商税收征管上的各种乱象,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中国未来究竟会如何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征税?淘宝卖家将要面临全面征税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会体现于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据媒体披露,今年年初,相关部门已完成《电子商务法》立法前期的课题研究工作,相应的立法程序也已启动。这部法律的草案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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