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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追逃,力度够大成果就大 | |
http://www.CRNTT.com 2014-10-22 10:37:58 |
这次合作表明,外国政府并非不愿进行反腐合作 “海外追逃”曾长期被认为作用有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西方政府不配合”。2008年以来,截止到本次“猎狐2014”专项活动之前,中国已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从数十个国家引渡回国。但国际反腐败监督机构“透明国际”亚太部高级项目协调员廖然说,从西方国家引渡回中国的人员寥寥无几。原因在于西方各国政府一直不愿移交中国籍嫌犯,担心刑讯逼供和死刑是重要原因。 这虽然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不能就此认为西方政府就是不愿进行反腐合作,甚或认为他们故意收容外逃贪污犯。实际上,如一位西方大国外交官所言,“我们这些国家不希望被视为腐败官员携非法所得潜逃的避难所。”前述的澳大利亚警官希尔在陈述为何与中国合作时,也一再强调贪官们的财产为非法所得。 “一段时间以后,贪官们开始把转移的钱用来购置房产和股票,或者另开银行账户。这样以来,这些钱就变成了他们的合法资产。”希尔说,“但这些钱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的合法收入,这是他们在中国贪污所得并转移到海外的。” 对于澳大利亚而言,与中国进行反腐合作有更迫切的实际需求。澳大利亚2012年推出“重大投资者”签证,最近又宣布将于明年推出“高端投资者”签证。获取这两种签证分别需要投资500万澳元和1500万澳元,其他如英语水平等移民条件则相对宽松。通过审批后,申请人需分别等待4年和1年即可获取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理所当然的,会有很多人担心此类签证被贪官和不法商人利用。在这种情况下,澳大利亚当然需要通过反腐合作来打消国际上的疑虑。 国际反腐合作的顺利推进,也得益于国际社会对腐败危害认识的加深。如美国资深反腐官员鲁纳所言,国际上,直到1995年世行行长沃尔芬森言及腐败如何影响经济发展、投资、贸易前,人们并没有以一种公开、坦诚的姿态讨论这个问题,当有了科学数据证明腐败的影响,更多的人开始理解,政府开始参与联合国的反腐讨论。因此,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从预防到调查,到追回资产,到引渡,这些内容在20年前都相当罕见,如今才开始备受国际社会重视。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在美国压力之下,瑞士银行今年放弃了保密传统,中美之间也签订了互换账户信息协定。这都将有助于解决腐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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