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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市场改革的必要性与现实路径

http://www.CRNTT.com   2014-08-18 09:36:45  


 
  其二,生产要素产权明晰是要素价格市场化的前提。产权明晰是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从而进行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产权不明晰将导致所有者利益和外部成本难以体现在要素价格之中,也就无法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化要素价格。产权在土地和矿产资源价格市场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尤为关键。土地方面,如果不明确土地所有权归属、不全面落实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即便要求地方政府按照土地的市场价值补偿被征地农民,地方政府依然会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强行征地,而农民依旧不可能拥有足够的价格谈判能力,土地价格自然不能真正市场化。矿产资源方面,现行法律只是笼统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然而对使用权和收益权的界定并不到位。如果不进行产权改革,很可能出现的局面是少数国有企业继续无偿或者以很低的成本获取矿产资源,而且它们依然不会考虑生产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外部效应,最终不可能形成完全市场化的矿产资源价格。

  2.各要素市场的情况不同,应该区别对待、分类改革和有序推进,不可混为一谈和急于求成。

  目前,按照改革难度与破局可能性可以将要素市场改革大致分为三类。这三类改革需要区别对待、分类改革和有序推进,不要幻想毕其功于一役。

  第一类改革的难度相对较小,改革方向明确,比如以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为核心的金融市场化改革。表面上看,这类改革很难推进,因为它动了政府及其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奶酪,既得利益集团十分强大,但是,相比其他要素市场改革而言,恰恰也正是因为改革的利益受损者是国家反而相对容易推进。

  第二类要素市场改革的难度相对较大,主要是法律障碍较多导致目前思路还不够明确和试点经验还不够成熟。这一类改革的难点在于产权没有理顺,中期内也很难理顺。以土地市场改革为例,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能有效落实,导致农民土地权益屡遭侵犯。比如,《物权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农民所承包土地使用权的金融功能被限制住,无法借助于土地使用权为农业生产筹集资金。此类改革涉及到立法的调整和完善,难度相对较大。

  第三类要素市场改革看似简单其实难度最大。劳动市场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户籍制度改革,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的巨大调整,不仅面临来自于地方政府的阻力,而且还有广大城镇居民的阻力,因此这类要素市场改革的难度最大。一是,户籍制度改革会加重地方政府负担。如果进行户籍制度改革,那么政府需要为新增居民提供医疗、教育和社保等公共服务,同时不能再获取廉价劳动力,这对于地方政府有害无利。二是,户籍制度改革会触动既有城镇居民的“奶酪”。其中最突出问题在教育领域,新增城镇居民子女要与既有城镇居民的子女分享有限的教育资源;现行高考招生指标分配制度下,新增城镇居民子女更是直接“抢夺”既有城镇居民子女的大学入学名额,既有城镇居民对户籍制度改革百般阻碍。可见,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既需要进一步解放城镇居民的思想,又需要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还需要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为改革买单,因此户籍改革难度将会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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