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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钱交易市场催生“行受贿经纪人”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25 14:28:59 |
事实上,“行受贿经纪人”并非什么“新生事物”,《水浒传》里为高衙内陷害林冲奔走的陆谦,《阿Q正传》里的地保、狱卒红眼睛阿义,都是这类“经纪人”的雏形。而国外法制健全国家严防死守的“退休官员利益冲突行为”,防的实际上也是同一类事。 “行受贿经纪人”的存在与泛滥,足以成为腐败行为的催化剂,同时大大增加反腐的难度和复杂度,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 在法制健全国家,对诸如退休官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利益冲突行为”,有严格的限制和规范:如法国《公务员总章程》规定,任何已退职的公务员,在任职不少于20年的情况下,“允许利用过去的职称或职务作为名誉头衔,离职5年后方可到私营企业工作、咨询或参与资本活动”;加拿大《公职人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准则》则在退休公职人员再就业范围、活动等方面做出详尽规范,从而尽可能从制度上避免“行受贿经纪人”的存在。在这方面,中国存在许多法律、规则上的“欠账”,“补课”是必须的。 光有规则,缺乏监督和执行也不行。国际上对此的做法,是设立专门廉政机构、人员,对在职、离职官员执行相关守则的情况进行常态调查,并充分调动民代、舆论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这方面,中国同样有许多改进余地。 如前所述,出现这一特殊行业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权钱交易的“需求”旺盛。加强对官员的监督,从需求源头入手,同样是杜绝“行受贿经纪人”现象的有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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