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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分真假的中国军车

http://www.CRNTT.com   2013-03-21 10:45:47  


 
  另一方面,交警对军车没有直接管辖权,使得假军车很难被揭穿

  虽然早在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了关于惩处假冒军车的《司法解释》,对买卖、伪造军车号牌和使用假军车号牌逃交各种税费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定罪量刑。但针对单纯的使用假军牌,直到2011年8月1日,才最终入刑。可即便判刑,也不过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如果不能入刑,这类行为就只能按伪造机动车号牌处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与刑法不严对应的还有执法层面的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0条规定,军车的牌证、检验以及驾驶员考核工作,都由军队和武警内部负责。在《警备勤务条令》还规定,公安民警可以在发现军人、军车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进行盘查询问,必要时候应该及时扣留。但除此而外,并不能采取其他措施,只能第一时间通知所在区域的警备部门,交其带回处理。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也类似,交警只有“发现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 时,才可以拦停军车,并进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特种牌照” 车辆的处罚与普通车处罚方式不同,“根据相关规定,要把车辆的违章信息交给其所属上级单位,由其单位进行处理。”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上的一段描述可以表明对假军车执法的无可奈何:“我们以前也遇到过挂军牌的假军车,多数情况下很无奈,让它免费通行,因为假军车也有着整套的假手续,行驶证、士兵证,甚至军官证都有,收费员无法识别其真伪,即使明知是假的,但苦无证据,只能任其免费通行。”

  交管部门无权处罚,而军队本身对此的处罚积极性也不高。来自《中国新闻周刊》对部队相关人士的采访则表明:“如果部队上查处了地方的套牌军车,假军车往往也是被批评教育了事。而且在军队中,每个军种、每个军区都有自己的车管部门,管理互不交叉,如果军车有问题只有负责安全保卫的卫戌部队军车监察部门或警备部门才有权利监察,其他部队如果是跨军区、跨军种去查十分困难,有时即使发现了可疑车辆也因为多种原因无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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