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 |
你所不了解的“中国式离婚” | |
http://www.CRNTT.com 2013-02-01 12:59:38 |
02 中国离婚率攀升原因何在 个体解放是重要原因 通过分析多方资料,我们发现多种原因都会促成离婚,这些原因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起到不同程度的作用。比如对北京市朝阳法院2008-2010年受理的200件离婚诉讼进行的一项调研,表明“男方没本事”是普通家庭离婚的重要原因,在其中100件来自普通住宅区的离婚诉讼中,一方“无业或下岗”的有59件,在这59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比男方提出离婚的多一倍。在这类离婚家庭中,往往是因为男方没能力、挣钱少,引发夫妻之间旷日持久的因琐事争吵,有的还伴随家暴。 遗憾的是,我们并不能把中国整体上的离婚率攀升原因量化出来。这是因为其一,离婚当事人给出的离婚理由倾向于社会易接受、不损害自己名誉——如“性格不合”,这种表面理由可能掩盖真实理由,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成都市社会科学院2009年针对城区法院709件离婚诉讼的研究显示,有33.57%的离婚诉讼给出离婚理由是“了解不够”,可这些诉讼中的夫妻平均婚恋时间已超过10年,说“了解不够”更像是借口。其二,离婚原因很难清晰的分类,这导致目前的统计采用的分类方式都不尽如人意,如经常使用的类别——“性格不合”就像个筐,什么都能装,太过粗放。 但我们仍能清楚的看到,现在的夫妻不愿意像以前那样选择“隐忍”、不再信奉“好离不如赖凑合”,是离婚率升高的重要原因。甚至以前羞于启齿的性生活不和谐,现在也被一些夫妻当成离婚理由大方的提出来了。上述针对朝阳法院案例的调查发现,100件来自高档住宅区的离婚诉讼中,有8件把“性生活不和谐”写进了判决书。 在我们获取的5份大样本离婚原因调查中,“性格不合”都是导致离婚的首要原因,过半的人声称自己离婚是因为和对方性格不合。尽管“性格不合”可能是掩盖真实离婚理由的借口,也未必是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但去除这些水分,仍应相信“性格不合”成为离婚主要原因有着现实基础——在现实中,夫妻之间无休止的为琐事吵架、闹矛盾,是特别常见的,上述成都社科院的调查显示6成离婚者在离婚原因中提到“为家庭琐事争吵”,这种家庭争吵经常被归因于“性格不合”。“性格不合”的夫妻俩人像磁铁的同极、像针尖与麦芒相对,见面就是吵、吵、吵,这样的婚姻质量可想而知。以前的夫妻迫于社会压力和困于陈旧观念,对低质量婚姻选择“隐忍”,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已经可以挣脱社会与观念的束缚,不愿“凑合”,过不到一块就散。 各种负面社会因素也是重要推手 通过分析多方资料,我们还发现婚姻如同社会的镜子,社会出什么问题,婚姻也会表现出相应的问题。如婚外情的增多,成为离婚的重要推手,郑州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沈瑞敏调查220对离婚夫妇,发现婚外情导致离婚的占比20%。再如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难以在城市安家导致夫妻分居,引发大量离婚;贫富分化之下,很多人选择用重组婚姻来改善生活境遇;各种不合理的政策,催生数量不少的假离婚……。 一些新变化也值得注意,根据北京市崇文法院2009年的统计,在“80后”离婚中,父母参与的痕迹较多,占了九成以上。这种离婚现象对应的现实是,“80后”婚姻中常涉及双方父母凑钱买婚房,这种牵连容易制造有父母参与的家庭矛盾。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