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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对“江南Style”的三大误读

http://www.CRNTT.com   2012-11-21 14:11:39  


 
没有互联网 《江南style》依然是神曲

  2012年11月12日11:31 来源:红网 

  一首《江南style》,自2012年7月15日一经推出即瞬间走红,随即风靡全球。

  《江南style》,让追捧其歌声和舞步的人们陷入了“疯狂”,也让思考其风靡原因的人们陷入了迷茫。

  许多人将《江南style》的成功归因于互联网的魔力。的确,互联网凭借其强大的互动、快速的传播、有效的社区交流和巨大的辐射范围对《江南style》的走红起到不可小觑的作用。然而,这一作用虽不可忽视,但也不应被过度夸大。

  不论是歌曲的传唱、舞蹈的流行、文章的风靡还是人物的出名,事件背后都隐含着传播的因素,都必须遵循传播的规律。而对于精神作品而言,实现传播的最重要的因素不是渠道,而是内容。这一点,适用于传统媒介,亦适用于网络媒介。

  首先,形式不决定内容,内容重于形式。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和载体,有其特殊性,但更多的仍是与其他媒介类似的特性,仅仅是表现、呈现所要传播内容的方式而已。虽然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提出“媒介即讯息”,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提出“媒介即隐喻”,两位学者也以各自的角度阐述了媒介作为形式、载体所赋予内容的新含义和对内容造成影响的深刻性,但这或许仅为一家之言,这些观点在某些事件中、某些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从长远眼光和更为宽广的视域来看却并非普遍规律。我们都知道洛阳纸贵的故事,也知道70年代争相传抄《第二次握手》的热潮和众多传唱至今的经典老歌,可见,文学、音乐等精神作品不依靠网络媒体的传播依旧可以掀起广泛的追捧。具有普世价值、共通情感、畅达表达的精神产品不论利用何种媒介都可以产生巨大的影响力,甚至可以跨越时代,成为恒态经典。

  试想,如果是因为互联网的作用才使得《江南style》走红的话,那同样借助互联网平台、数字化手段走向网络的众多文字、音频、视频等资源等为何没有同样流行呢,而且同在互联网的各种信息资源的关注度、流行度为何良莠不齐呢。可见,网络并非《江南style》走红的主要原因,更不是唯一原因。

  或许,互联网在事物走向流行的过程中,真正起到的是提高信息获取便捷性的作用。互联网凭借其强大的搜索引擎,使我们可以快速便捷地获取资料、获取感兴趣的内容,但真正引发我们兴趣、激发我们搜索信息的是精神产品自身的内容、风格,以及精神产品与我们自身爱好的契合度的高低。

  其次,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分析,事物的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只有内因是决定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仅仅是条件而已。对于《江南style》等类似的精神产品的传播而言,作品的内容为内因,而媒介、传播渠道、方式为外因,真正促使其走红的在于其内容的吸引力——《江南style》歌词内容所具有的对首尔江南豪华奢靡生活的讽刺性、音乐节奏的动感有力以及独特的“骑马舞”舞步的简单易学等特点都是吸引受众的“有力武器”。媒介、传播渠道、方式等外因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江南style》走向流行的脚步、加深了《江南style》风靡的程度和广度,促进了《江南style》的成功。对待《江南style》的走红,我们应分清主次,确定何为“本”、何为“末”,如此,才不会舍本逐末、本末倒置。

  另外,《江南style》的成功是由于符合商品流通规律。作为精神产品的《江南style》的传播、发行、销售亦遵循商品流通规律。马克思认为,由商品到货币的过程是“惊险的一跃”,如果不能实现这一跳跃,那么摔坏的将不是商品,而是商品生产者。《江南style》自推出以来,听众、消费者们愿意为《江南style》付出“价值”、投入金钱以及稀缺的注意力资源、《江南style》也顺利让渡了使用价值,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江南style》作为精神产品,它的“使用价值”是适应市场的需求、能够满足受众需要的。

  互联网对于《江南style》而言只是锦上添花,并非必不可少,即使没有互联网,《江南style》也依然是“神曲”,依旧会“一歌唱响,应者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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