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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百国建官员财产公开

http://www.CRNTT.com   2012-11-04 09:00:53  


 
  瑞典:几十克朗扳倒副首相

  官员的腐败将会导致国家“破产”。为了预防官员的贪腐,近乎苛刻的防腐、反腐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瑞典等北欧国家普遍推行政府官员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以及储蓄消费实名制。同时,公民对于官员以权谋私行为的“零容忍”创造了廉政奇迹,使这些国家长期以来一直被评为最清廉国家。

  瑞典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1766年,瑞典议会通过了一项《出版自由法》,其中最主要的条款是“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瑞典公民由此获得了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任何公民都有权查看首相的财产及纳税清单。这项制度一直延续了下来。后来,瑞典法律规定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公民和团体必须向税务部门公开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明细,并接受所有人的查询,使得瑞典官员处在一个“赤裸地生活着”的国家,接受着“阳光的监督”。一旦某位官员的账户上出现了不明进项或不正常消费,民众随时随地都能查个“底朝天”。

  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自由裁量权,瑞典还专门制定了《保密法》,极为详细地列举了哪些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哪些信息可以公开,这就避免了相关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有意向公众隐瞒非涉密信息。对于瑞典官员来说,如果被公众或者媒体发现甚至怀疑自己有什么不当行为,就有可能接受公众或者媒体的调查。比如在1995年10月,经媒体披露,副首相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十克朗的巧克力。虽然萨林事后辩解说,她当时只是把公家和个人的信用卡用混了,且事后也及时还了款,但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这位年仅38岁的副首相还是被迫辞职。而这一事件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媒体记者直接到政府和银行索取了萨林的刷卡消费记录。

  此外,作为瑞典的公务人员,就连聘请保姆、缴纳电视费这样“花小钱”的事情也必须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2006年,瑞典首相新提名的几位大臣因先后被邻居、家电销售商、记者等举报有偷漏雇主税、不缴纳电视费等行为,而先后递交了辞呈。

  美国:赖特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没有让社会轰动的丑闻,立法机关就不会感到有出台财产申报制的必要;没有震惊世人的大要案,也就不会奠定“阳光法案”的历史地位。作为立法机构中的最高官员、仅次于副总统之后的总统继承人,众议院议长赖特违反《政府伦理法案》后辞职谢罪,其反响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此后,在政府直接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下,绝大多数美国政府官员都会老老实实申报自己的财产,轻易不敢以身试法。

  美国的“阳光法案”虽然不是世界最早的,但绝对算得上操作和落实最有实效的典范。

  长期以来,美国法律对官员的个人和家庭财产不作公开要求。随着美国的政府项目、军费预算和公共开支暴增,官员的寻租空间随之增长,人们也越来越多地开始关注官员的经济状况。

  20世纪5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官员不断爆出贪腐丑闻,引发人们对政府信任度降低,白宫和国会开始规定官员的经济利益不得和其政府职务有利益冲突。1974年的“水门事件”后,美国人对政府官员的不信任达到了巅峰。为了约束官员行为,美国国会在1978年出台了《政府伦理法案》。

  根据这部法律,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财产申报不只限于申报者本人,还须包括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有关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各受理申报的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规定,必须申报的内容包括各种渠道的利益所得、接受的礼品以及资产和负债等。同时,法律还规定,联邦政府公职人员在离职后被禁止从事某些活动,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腐败和防止政府官员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利。此外,该项法令还对官员接受礼物和酬金的披露进行了细致明确的限定。对于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司法部可提起刑事诉讼。

  1989年,美国众议院议长詹姆斯.赖特贪腐弊案令世界震惊。这位美国民主党的象征和最著名的代言人以及全美仅次于正、副总统的第三号人物,因个人财产来源不明所引发的丑闻,让二战之后成长起来的那一代“军功精英”走下了神坛。

  早在1961年,赖特就因经商的损失和抚养四个孩子等陷入财政困难。1972年,赖特和妻子离婚,并和自己的秘书、风姿绰约的贝蒂结婚。许多评论认为,正是这次婚姻,使赖特最终走上了贪腐之路。婚后不久,贝蒂就开始“改造”丈夫和自己的工程,花销大得惊人。仅凭借参议员的工资,赖特无法承担这些巨额开销。1977年,赖特悄悄地动用9.8万美元的竞选基金偿还了他的私人债务——这是他后来贪腐之路的开端。

  1989年,赖特因在过去10年间先后69次违反国会对议员财产收入的法规而被迫辞职,成为200多年来美国第一位因违法贪财而被迫辞职的众议院议长。赖特案在民众的心里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凡是不公开财产的官员,就需要监督。”

  从此以后,《政府伦理法案》成了悬在官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被指控贪腐,美国官员就得翻出自己数年的申报记录和财务报表;否则,就只能赶快退出政坛,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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