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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领土问题 别依赖刀枪

http://www.CRNTT.com   2012-05-10 09:37:26  


 
  二、法律解决途径

  1.也门与厄立特里亚:侵略者也尊重仲裁法庭的判决

  1995年12月15日,厄立特里亚出动海军向大哈尼什岛上的也门驻军发起突然袭击。厄军经过3天的战斗攻占了大哈尼什岛,俘虏了包括岛上也门驻军司令在内的180名也门军民。

  1996年5月21日,双方在巴黎签署了“原则协议”,并于同年10月3日在巴黎正式签署《关于哈尼什群岛争端的国际仲裁协议》。   

  1997年初仲裁法庭成立,1998年11月1日,国际仲裁法庭作出仲裁,裁定哈尼什群岛归属也门。也门对仲裁结果表示欢迎,厄政府表示遵守国际仲裁作出的决定。两国的领土争端至此得以和平解决,两国关系实现了正常化。

  2.新加坡与马来西亚:30年对抗结束 还可以一起捕鱼

  1979年,马来西亚出版的地图将白礁岛描绘在马来西亚的领海中,引起新加坡的抗议,两国开始对白礁岛的主权展开争夺。新加坡不仅派驻军舰巡逻,还阻止马来西亚渔民在附近捕鱼。

  1994年,马新两国同意把白礁主权争执提交到海牙国际法庭裁决,并在2007年开审。2008年判决结果公布后,“无论两国是否对解决的过程和方式感到满意,它们毕竟是可以放下了”。而双方也达成共识,“允许两国传统渔民继续在白礁岛范围内进行捕鱼活动”。

和平解决方式的局限性 

  有种种原由令和平解决的途径变得曲折

  比如在上边提到的马来西亚与新加坡的争端中,为何两国1979年就互相争夺,直到1994年时才到国际法庭去打官司(更关键的是,直到2003年时,两国才协议“国际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并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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