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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老太太诬陷好人 | |
http://www.CRNTT.com 2011-08-30 14:13:52 |
应构建秩序,而非重建道德 秩序重于说教 在“肇事者逃避责任、执法部门抓不到肇事者、司法部门错判、判了执行不下去、社会保障缺失、穷人太多、围观者冷漠”这些因素里,只有不道德的肇事者和冷漠的围观者不属于秩序的范畴,而这些不道德和冷漠,又不能寄希望于说教来改变,它们也需要好的秩序来影响。 所以构建秩序才是问题的答案,至少不要再有“彭宇案”、“许云鹤案”这样的错判,给脆弱的秩序再“伤口上撒盐”了。 结语:“今日国中种种老朽社会,其道德上之黑暗,不可思议……中国已亡于彼等之手,而惟冀新学之青年,致死而之生之,若青年稍不慎,而至与彼等同科焉,则中国遂不可救也。”——《论私德》,1903年,梁启超 新闻链接:司机停车救人被诬陷撞人 监控录像证清白 2011年08月30日03:03扬子晚报[微博]郭小川 于英杰 看到一名年迈的老人倒地受伤,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这对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驾驶员殷红彬来说,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善意之举。而这样的好事却一度让他很郁闷,因为将老太扶起后,自己竟被人误认为是肇事者,还惊动了公安。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他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还了自己清白。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真相大白后的老人全家倍感内疚。昨天,还躺在床上养伤的老太不仅对自己的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还让儿子专程向助人为乐的司机和乘务员送来锦旗致谢。据悉,如皋市有关方面已为殷红彬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 通讯员 李孝文 记者 郭小川 于英杰 倍感郁闷 大巴司机停车救人反被指为肇事者 26日中午1时左右,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境内的张黄立交桥上,将一名蹬三轮车的老人撞倒后逃逸。报警人就是倒地受伤的老太的儿子。 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老人的儿子称,当时他不在现场,但邻居打电话告诉自己,母亲被一辆大巴车撞到的。而大巴车将老人扶起后就走了。“肯定是大巴车撞的”,老人的儿子说。而在医院内接受治疗的老太、81岁的石某,也对南通电视台《城市日历》记者坚称,就是那辆大巴车将自己撞倒在地的。 但在“肇事者”、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那里,记者却听到了截然相反的说法,当天中午12点半,殷红彬开车载着乘客从石庄出发前往南通市区。12点34分,他驾驶的大巴车开上了离始发站不远的张黄立交桥。下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自己和乘务员郁维贞立即跑下去,将石老太搀扶起来。“当时我将老太太扶起来后,问她‘伤得怎么样’,她还说‘不要紧’。”殷红彬说。因为要赶时间,殷红彬将老太交给了正好路过此地的一位和老太相识的村民,但以为大巴车是肇事车的村民却将殷红彬拦住“不让走”,怀疑是他撞了人。最后,在让对方记下自己车牌号后,殷红彬才重新开车上路。“一路上心里都很压抑,为什么做好事还被冤枉,得不到理解?”殷红彬对记者说。 据了解,该趟班车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车牌号是苏F29171,司机殷红彬有19年驾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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