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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转攻不分区“立委”有何意图?

http://www.CRNTT.com   2011-05-10 08:41:09  


 
  所谓政党选举补助金,根据《政党选举补助金条例》,各个在“立委”选举中总得票率跨过百分之五“政党门槛”的政党,在同一届“立委”任期内,每年都获得每票五十元新台币的“政党选举补助金”。而按二零零年“立委”选举的总投票人数一千七百多万计算,百分之五得票率就折算为八十五万票,每票每年五十元,就是四十二点五万元,虽然并不能完全应付中央党部的日常运作费用,但也已是不无小补。

  宋楚瑜在进入“立法院”后,是否会像许荣淑所设想的那样,与国民党以外的各小党结成联盟?这得看选举结果。由于“立委”选举已经改制为极为不利于小党的“单一选区两票制”,小党要进入“立法院”极为困难。就以二零零八的“立委”选举为例,在“区域立委”选举中,除亲民党获得一席外,其余议席基本上是由国民党和民进党拿下,根本没有小党的地位。许荣淑的人民最大党今次要在“区域立委”选举中“发围”,简直是水底捞月。而在二零零八年的“不分区立委”选举中,三十四个“不分区立委”议席,国民党拿走二十席,民进党也有十四席,其余各政党一席也拿不到,统统挂零;相信今次也会一样。既然连“立法院”的入门券都拿不到,又何谈在“立法院”内对国、民两大党进行制衡?

  当然,由于国民党的绝对优势已经衰落,今次“立委”选举的态势可能会有所改变,亲民党或在“区域立委”中能够拿下三到四席,再加上宋楚瑜在“不分区立委”中所得的一席或更多,刚够成立党团所需的议席。但许荣淑的人民最大党等小党却未必能获得议席,因而所谓“联盟”,影子也没有。

  不过,亲民党倘能成立党团,在“立法院”中是可以发挥一定的影响力的。按照《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党团享有议案提案权,不受有关连署或附议人数量的限制。而且,还可以参加党团协商,以“四两博千斤”的姿态,杠杆“立法院”的立法过程。当然,还享有政党质询权。但要否决法案,仍是力有不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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