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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如何才能建立房产税的公信力

http://www.CRNTT.com   2010-10-25 10:35:26  


房产税不应是对穷人的掠夺,而是对土地财政的挤压;不应是损大众以奉权贵,而应是损权贵以奉大众
  中评社北京10月25日讯/房产税是中国房地产市场血淋淋的伤口,撕开了房地产市场中得利与未得利者的利益伤疤。为了避免房产税成为中国社会的命门,在征收房产税之前,制订公平的、合乎法律的税收规则至关重要。南方网今日登出财经评论员叶檀的评论文章“如何才能建立房产税的公信力”,其内容如下:
  
  10月23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第一届西部金融论坛上表示,推出“物业税”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最终时间不会超过一年。一石激起千层浪,贾康的个人言论贴上财政部官员的标签,四处流传。

  考虑到贾康以个人身份出席活动,以及对房产税一直持积极推进的态度,笔者宁可认为贾康的言论代表其个人,而非组织行为。要知道,即便是财政部内部还有人明确反对征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此前接受采访表示,房产税稳定基层政府财源在国内未必可行,因为国内基层政府的职能远远大于西方国家的基层政府,靠房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是不现实的。保有环节征税会在房价上涨时火上浇油,在房价下跌时落井下石。贾康与刘尚希态度的不同,说明同一部门的学者对房产税态度截然不同。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财政部言论,只有基于不同立场的、不同利益的学者言论。

  只有公平的规则与严格的执行,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分歧。房产税不应是对穷人的掠夺,而是对土地财政的挤压;不应是损大众以奉权贵,而应是损权贵以奉大众。

  建立房产税的公信力很容易,只要做到以下两点相信就可以起到立信作用。一是公开各地公务员与国企等部门的福利性分房,将此类住房率先纳入征税范围;二是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系,将纳入地方税的房产税数额、用途公之于众,以便公众监督用途。目前公众对于房产税甚至对于所有税费的反感,主要并不在于占政府便宜,而是怀疑政府将税费用到了莫须有的去处,只有解开了这个疑惑,才能建立房产税的法律与民意根基。

  目前披露的房产税细则,在税收公平方面仍然存在漏洞。

  存量房是否征收?贾康称,尽管最后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的信息表明,房地产税的开征不会涉及第一套房,很有可能遵循“存量不动,增量开始”的标准,因此肯定与社会中广大中下阶层无关。

  就是笔者这样坚定支持征收房产税的人,也认为存量房不征税极为可笑。如果对拥有三四套住房者与拥有一套自住房的人一视同仁,采取一刀切式的存量不征,显然是对既得利益阶层的妥协,房产税就会成为体现中国税收不公平的铁证。表面上,存量房不征收可以减少房产税出台的阻力,实际上却偏离了房产税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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