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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和海西应被融入十二五规划

http://www.CRNTT.com   2010-10-18 08:13:49  


 
  当然,台湾的情况与香港、澳门,既有相同的地方——两者之间都分别签署了“ECFA”或“CEPA”协议,这是中国国家主体分别与其单独关税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FTA),旨在于内地与香港、澳门,及台湾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取消相互间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逐步消除服务贸易中的各种限制,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相互间贸易投资的增长。但也有其不同之处——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香港、澳门已经由北京的中国中央政府对其恢复行使主权,而台湾地区的主权虽然已于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由中国政府恢复行使,但两岸至今尚未统一,北京中央政府所制订的各项经济发展规划,并不及于台湾地区。另外,为了防避民进党将“ECFA”和“CEPA”扯在一起,将“ECFA”污名化为“港澳化”、“矮化”,消除民众心中的疑虑,故“ECFA”的名称使用了具有对等、平等意涵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框架)协议》,与“CEPA”中使用的“安排”很大的区别,并在具体内容上,“ECFA”与“CECA”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但这并非是不可逾越的。只要根据不同具体情况,进行分别叙述就是了。就像“ECFA”与“CEPA”有不同叙述那样。尤其是注意不要做成北京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及于”台湾地区的错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尤其是马政府已经提出了“黄金十年”规划,这个“黄金十年”的时间段,正好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和未来的“十三五规划”相重迭。“黄金十年”规划要把台湾建设成经济发展的枢纽、创新中心及营运总部,如要实现就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发展,必须搭上大陆经济发展的高速列车。即使是民进党,也已正在研拟“十年政纲”,并已公布了其中的族群、妇女等部份,据说将在“五都”选举之后,公布其两岸经济关系部份。因此,无论是出于促进马政府的经济政策加速与大陆融合的需要,还是出于矫导民进党的两岸经济策略向大陆靠拢的考量,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区域经济合作等部份,都应有意识地与台湾相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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